“嘖…”
金彆夏非常小聲的嗤笑,還是讓金恩俊聽到了,也可能是對方壓根沒打算避著他。
金恩俊覺得,還是快點等對方成年,讓他爸媽把她趕走吧,反正都養到成年了,他們家又不欠她的,不然天天回家看到她都瘮得慌。
對於金大義和韓淑娟要找自己這件事,金彆夏不太清楚他們想乾嘛,可能是想算個賬吧,現在也是來了韓國一年左右了,夫妻倆可能是想跟她算明白“賬”了。
而且和金恩俊認為的根本不一樣,這夫妻倆可沒有對金彆夏多疼愛,也沒有多覺得她是個乖女兒。
也許,最初韓淑娟收養她的時候,想帶著憐愛和疼惜的,但最終還是抵不過利益當先,從對方讓金彆夏九年義務教育完成後就不要去讀書,就能看出來了。
那時候,金彆夏沒辦法,她也沒有經濟來源,隻能就這麼不去讀了,在家忙各種家務忙了一年。
一直到韓淑娟要帶著兒子來韓國找老公,她才找到了機會。
大概是同一屋簷下太久了,金彆夏就算是一直偽裝也總有疏漏的時候。也可能是韓淑娟敏銳的女人直覺,都讓她發現,養女不是那種單純的性子,也是,孤兒院裡爭著出來的人,慣是會裝的。
但是隻要能一直在他們麵前裝好,就行了。她也早沒了疼愛女兒的什麼心思,隻有親生的才是血緣裡斷不了的。但她既然領養了,也不能現在不要人家了,收養也不是她想怎麼樣就怎麼樣的。
而且現在金彆夏也有用處,能把家裡打理的井井有條的,所以就算是一肚子的小心思,她也得受限於自己的未成年和沒有錢。
要來韓國的時候,韓淑娟還和金大義商量,要不要把金彆夏也帶過去,他們一家人應該以後都會生活在韓國不回來了,最多偶爾一年會一次祭個祖什麼的。
“帶來吧,店裡也能有個幫手。”
金大義沉思半天,吸了口煙,最後這麼說道。
於是,金彆夏就作為金家的免費保姆又被帶過來了,但是金大義和韓淑娟可沒有什麼心思幫她轉國籍,隻是跟著金恩俊的材料一起走的移民流程。
金彆夏隻是被通知了這樣的安排,沒有任何人問過她是什麼想法。金彆夏沉默地“接受”了,就算不接受又能怎麼辦呢,她還是未成年,去哪乾什麼都要有監護人。
但是來韓國以後,大概是金大義的中餐館生意太好,被不少同行舉報了,然後就被相關監察盯得緊。
其中一條舉報就是說他雇傭童工,是違法的。當時金大義夫妻解釋是家裡的女兒,放假來幫忙罷了。
但是相關工作人員警告他們,現在是上學期間、根本不是什麼放假,彆以為他們不知道事情的真相,明裡暗裡讓他們不許這麼乾、否則就要關店歇業了。
金大義和韓淑娟這時候看著金彆夏,感覺全都是氣。
但金彆夏覺得,這是她的機會,她知道韓國這邊的讀書也不便宜,但她想讀書,沒有文憑以後就是會更難走一點。
所以,她和養父母“談判”了,說希望能夠供她讀書到成年,隻需要他們出學費,她會努力賺取獎學金的,隻要放長假就會來店裡免費幫忙,周末也會去便利店兼職打工的。
聽到他的話,金大義和韓淑娟知道了養女的想法了,看來是還沒放棄繼續讀書,而且韓淑娟知道對方的成績有多好,是真正的腦子好的人。
也是因為這,再和她家廢物兒子的對比太過明顯,之前也是讓她感覺到心裡不平衡,憑什麼親生的乾不過收養的,所以更不願意讓金彆夏繼續讀書了。
不過現在嘛,一方麵又不能讓金彆夏一直來店裡幫忙了,要是寒暑假來,彆人也不能說他們雇傭童工什麼的了。
不過他們也沒打算那麼輕易讓金彆夏去讀高中,他們和她簽了相關條約,主要意思就是:
1、金彆夏成年後,夫妻倆就不再供應她;
2、金彆夏成年後需要逐年反還他們付出的費用,一直到還請;
3、在此期間,金家隻提供學費,以及讓對方在家吃住,但需要放假來自家店裡打工,去便利店打工的錢也要給他們一半。
條約其實非常不平等,甚至是就算雙方簽署了,可能都不具有法律效應。
金大義和韓淑娟雖然受教育程度不高,但也是做了這麼多年小生意,在社會上混了這麼久,怕金彆夏成年以後說這不符合法律,到時候不就全虧了。
所以,韓淑娟說,成年以後隻要還清5000w韓元,她就把戶口本給金彆夏,讓她把自己的戶口單獨遷出去。
這時候,兩夫妻也很慶幸當初沒把金彆夏的國籍改成韓國籍,那她在韓國這邊就是不方便,成年前乾什麼都需要監護人簽字。又沒什麼辦法能直接回歸,回國如果戶口還在他們家,也是能限製到的。
最後一點,也是他們在賭這麼多年和金彆夏的相處,對方應該有點良心,以及她不是那種背信棄義的人。
金彆夏看著夫妻倆的嘴臉,恨不得防好所有的麵,不由得覺得好笑。
她金彆夏再是個不咋地的人,也想堂堂正正地獨立出去,所以這倆夫妻給她花的錢,她一定完完全全還回去,到時候再讓對方立好字據,彆以後再糾纏不清。
就這樣,金彆夏有了自己讀書的機會,在她十七周歲的時候,重新開始讀高一,即使比同班同學大了好幾歲,但其實從外表看來,隻會覺得她更小而已。
金彆夏現在,隻想好好的養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