壯漢對林臻抱拳行禮道:“我們在抓一個刺客,驚擾了貴人,還請貴人恕罪。”
“滾。”
“是”
壯漢還想問問,但看林臻一臉的生人勿近還是憋了回去,帶著人直奔胡同。
其實林臻完全可以依靠自己王府世子的身份將海棠平安帶出去,沒必要又是穿衣又是偽裝的,太麻煩。
可如果那樣做就會惹禍上身,被政敵詬病。
因為海棠是刺客,是殺手。
是大乾所有官員、富商都痛恨的天道組織的一員。
他們無視律法,濫用私刑,踐踏上位者們建立好的秩序。
林臻身為攝政王府世子,如果公然包庇,彆說女帝和朝中大臣了,就連底層商人、百姓都不會原諒他。
林家想要萬世榮華,就必須站在百姓的一邊,為最底層的人謀取利益。
隻要百姓擁戴你,女帝就算嫉妒到死也拿你沒辦法。
所以,為了日後安全,還是小心為妙。
兩人走出巷子,直奔遠大賭場。
這家賭場不是京城裡規模最大,最奢華的,但確實每天流水最高的。
原書裡說,遠大賭場每天都有二十萬兩以上的流水,是顧家最大的搖錢樹,更是很多大佬洗錢的好地方。
當然,林臻最在乎的其實是這賭場裡的一個人。
讓小廝送海棠回王府,林臻自己來到遠大賭場。
還沒進門,就看到蘆德豪和胖子站在街對麵閒聊,旁邊二十名親衛像惡霸似的占領了茶攤,一人一碗茶,嚇得店老板都不敢出來見人。
蘆德豪對胖子的審美表示不滿:“要我說還是燕來樓的老鴇子更有風韻,那小腳~嘖嘖嘖,簡直是人間極品啊!”
胖子說道:“你要說她腳好看胖爺不反駁,但你堂堂國公之子總去給妓女舔腳丫子怕是不妥吧?你也不嫌臭?”
“你懂個屁,隻要長得好看就不臭!而且人家的小腳確實鮮嫩,聽說是天天泡在梔子花裡泡出來的,嘬上一口,鹹滋滋的,甚是美味!”
“你爹知道還不打死你!”
“嗐。”蘆德豪無所謂地擺擺手:“我爹一門心思都在我大哥身上,才沒功夫管我呢。再說了,勾欄聽曲自古以來就是風流雅事,有什麼好生氣的。”
林臻聽著兩人的對話都恨不得找個地縫鑽進去。
一個是國公之子,一個是上將軍家的獨苗,當街汙言穢語,男女苟且。
實在太跌份了。
如果不是為了裝紈絝,林臻都想跟他們倆絕交了。
“行了行了,你倆除了女人就不能聊點有營養的?”
兩人異口同聲地喊道:“大哥!”
林臻點點頭。
“嗯,派十個人堵住前門後門,其餘人跟我進去,隨便玩!”
蘆德豪興奮地直蹦躂。
他零花錢太少,又沒有自己的產業,所以賭場他是很少去的。
這次林臻買單,暫且不管真假,先好好過過癮再說。
眾人往裡麵走,林臻對胖子說道:“胖子,等會兒進去了看我眼色行事!”
“明白!”
以前林臻隻要說:看我眼色行事。
那就是去鬨事,打架!
而作為林臻的首席狗腿子,胖子已經開始摩拳擦掌,準備大顯身手了。
他才不管是誰的場子呢,隻要林臻一聲令下,就算是天王老子也照踢不誤。
見一隊穿著鎧甲的親衛護送三個年輕人過來,門口招攬生意的美女都快笑開花了,連連擺弄手絹。
“哎呦喂~世子,胖爺,蘆小官爺,您快裡麵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