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譯轉頭,看見走過來的兩人,瞬間就皺起了眉頭。
林冰瑩
新城縣真的有那麼小嗎?
有必要每天都遇到一次嗎?
他有些無語。
其實現在他並不想遇到熟人,尤其是李幼衣就在附近,他可不想讓不相乾的人破壞了自己的計劃。
“咦,怎麼見到你的初戀情人,一點也不激動呢?”
女人天生八卦,尤其是像周玲這種,讀書時不論顏值還是學習都不上不下的女生。
沒有太多男生關注,她就會把大部分精力用在彆人的八卦上。
林冰瑩用力撞了撞閨蜜的胳膊肘,那厭惡的表情,似乎很討厭彆人將她與沈譯聯係在一起。
尤其還是被冠以‘老情人’這樣的標簽。
這讓她覺得很是丟臉。
“什麼初戀?”沈譯目光鎖定住林冰瑩,“我們之間並不存在所謂的初戀,那隻是在我年幼時的一段青澀回憶罷了。”
“誰還沒有一段尬的摳腳的青春呢?”
他的語氣平淡,沒有抱怨,也沒有惋惜。
就仿佛是在訴說彆人的故事。
不過,短短一句話,不僅驚到了周玲,也成功激怒了林冰瑩。
“沈譯,你什麼意思?”
雖然她不願意與沈譯扯上關係,但聽到沈譯居然極力否認,而且居然還說喜歡過她是一種尬的摳腳的事情。
這讓林冰瑩的優越感瞬間被摔到地上。
她可以拒絕,可以不要。
但彆人不行,尤其是沈譯。
他一個窮人底層,有什麼資格嫌棄自己?
“我的意思還不夠明顯?”沈譯歎氣道:
“小時候不懂事,分不清好賴,現在長大了,總不能還像小時候一樣傻吧?”
聽到這話,周玲也是一愣。
這沈譯十年不見,除了模樣沒怎麼變,性格倒是變了不少。
她還記得上學那會兒。
沈譯為了討林冰瑩歡心,每天早上把自己的早飯錢省下來,給林冰瑩抽屜裡塞牛奶麵包和各種好吃的。
每到放學,沈譯也會第一時間充當林冰瑩的護花使者,必須要把林冰瑩送進小區才肯罷休。
甚至,他還為了林冰瑩與校外的小混混打了一架。
受傷住了半個月的院。
當時所有人都覺得,沈譯的癡情都能寫進一中教材。
沒想到,他現在都敢這樣對林冰瑩說話了。
周玲察覺到氣氛有些不對,連忙把閨蜜拉到身後,笑著說道:
“沈譯,下個月11號正好是我們班的畢業十周年紀念會,到時候你也來吧!”
說著,她迅速將一張名片塞到沈譯的手中,然後拉著閨蜜離開。
“他不過是個窮光蛋,有什麼資格嫌棄我?”林冰瑩憤憤不平地抱怨道。
“這樣的窮光蛋,他有什麼資格參加同學會?”
周玲安撫地拍了拍她的肩膀:
“彆生氣,彆生氣,我讓他去,不也是想為了幫你出一口氣嗎?”
聽到這話,林冰瑩有些困惑地看向周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