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我馬上就去辦!”
……
城北治安所。
“姓名?”
“沈譯。”
“年齡。”
“28。”
“職業?”
“賣菜。”
“說吧,為什麼要抗拒執法,為什麼要打人?”寸頭民警表情嚴肅地問道。
沈譯反問道:“首先,覺得應該先問問他們有沒有合理執法嗎?”
民警又問:“那你為什麼要打人?”
“在任何情況下,打人都是違法的。”
沈譯笑了,“那我就奇了怪了,那城管推了我女朋友,你怎麼不把他也抓起來?”
“隻抓我們是什麼意思?”
一旁的李幼衣聽到“女朋友”三個字,臉頰瞬間通紅,頭埋得低低的,臉都看不見了。
李幼衣萬萬沒想到,自己與“女朋友”這三個字,原本八竿子打不著,卻沒想到,會在這樣的場合下,成為沈譯的女朋友。
若非身處治安所,她必定會反駁解釋。
她現在不明白沈譯為何這麼說,隻能暫且默認。
民警麵不改色地說道:“我們已經跟楊副隊長了解過情況了,他說是你們抗拒執法,隻是這名女生過於柔弱,兩人在拉扯過程中,她不小心絆了一下。”
“所以,並不算是打人!”
“而你是在眾目睽睽之下,動手毆打執法人員,現場還有很多人都看到了。”
“這點,你不能狡辯吧?”
就在這時,一直沉默的李幼衣開口了。
“不是這樣的警官!”
“我們第一次去那裡擺攤,他們二話不說就要收繳我們的東西,也沒告訴我們那裡不能擺攤。”
“所以我們才會跟他們爭論。”
“沈譯不是故意要打人的,你們不能抓他!”
她是真的是因為害怕擔心而緊張,眼淚更是止不住的滑落。
“每個進來的人都說自己冤枉。”民警冷哼一聲:
“抓不抓他不是我說了算,也不是你說了算!”
“而是法律說了算!”
就在這時,四五名身著西裝、手提公文包的人走進了治安所。
“請問,你們找誰?”
為首的清瘦男子從懷裡掏出律師證:
“我是律師,我要見我的當事人!”
負責審訊沈譯的民警不由好奇地看了幾眼。
他總覺得為首的人很麵熟。
“魏平……?”
他眉頭微皺。
魏平可是司法界的大佬,怎麼會突然出現在他們這個小字號治安所?
正當他疑惑之際,魏平帶著人走了過來。
他朝著沈譯恭敬地行了一禮,“老板。”
然後,目光轉向審訊的民警:“我的當事人有權不回答任何問題,從現在起,有什麼問題我負責跟您談!”
民警瞪大了眼睛,看著眼前的年輕人。
他萬萬沒想到,一個菜市場賣菜的,竟然是魏平的老板?
魏平的手段他可是有所耳聞的。
說句難聽的,他與楊文斌之間也沒那麼深厚的關係。
如果為了他,把自己陷進去,那就得不償失了。
於是,民警立刻改變了態度,笑著對沈譯說:
“您要是有想說的,您就說,不想說,我們就把另一方的當事人叫過來,做詳細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