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9章一條一千米的路
王長江和沈妍在陸川等人現勘結束之後,開始對屍體進行進一步檢查。
和現勘側重的方麵不同,法醫主要是通過屍體檢查判斷死者死亡時間和死亡原因。
“根據屍體皮膚浮腫程度看,死者在水中浸泡時間超過二十四小時。”
屍體在水中浸泡時間不同,皮膚浮腫的程度會有一些差彆。
王長江是這方麵的老手,以前解剖過不少水泡屍體,對屍體皮膚浮腫的程度判斷很有經驗。
沈妍在一邊認真聽,認真做著記錄。
和陸川開掛不同,沈妍的學習是循序漸進的,兩年來和王長江學了不少東西。
“屍體浸泡的程度,主要看眼睛和手指。”
王長江也是有意的在教導沈妍:“眼睛是最容易進水的部位,眼球經過水浸泡後顏色會被變渾濁,稍顯外凸。”
“手指的皮膚在水中浸泡超過十分鐘就會出現吸水褶皺的情況。”
“和其他皮膚部位的浮腫程度對比,就能判斷出水泡大概時間。”
“嗯嗯,”沈妍顯然是個愛好學習的好學生,記載有用的知識,還時不時提問:“師父,屍體左耳有齒咬痕跡,你上回說如果屍體有傷口,被浸泡後可以根據傷口的侵蝕情況判斷水泡時間,這個怎麼判斷?”
王長江扭動屍體頭部:“你看這裡,血漬滲出點已經消失,邊緣開始出現毛刺,這就是水泡超過二十小時的特征。”
“但是傷口沒有腐爛,就意味著水泡時間不到四十八小時。”
法醫也好,現勘也好,都是一門經驗學。
理論固然重要,但是經驗更加重要。
相同的判斷標準,在不同溫度,不同濕度,或者室內、室外不同條件下,屍體的變化都會有所不同。
這個時候,隻有經曆過,才能做出準確判斷。
“死亡原因頸部掐痕明顯,嘴唇發紫,麵部發青發紫,暫無其他傷痕,死因初步確定機械性窒息死亡。”
王長江之所以初步確定,是因為死亡原因的最終確定,還需要解剖,才能給出最終結論。
不過屍體到底解不解剖,還要征求家長的意見。
王長江這些年碰到的案子,成年死亡案件中,家屬大多會同意解剖。
部分女性屍體家人會不同意。
而未成年死亡案件中,絕大多數家長都不會同意解剖。
當然,這前提是法醫能夠通過不解剖方式,出具死亡時間、死亡原因的意見書。
家屬也要簽字同意。
比如死者生前吃過某種凶手喂食的藥物,例如鎮靜劑,這東西不解剖是查不出來的。
吃過鎮靜劑之後在掐死,死因依然是窒息性死亡。
但是鎮靜劑這個環節,因為家屬不同意解剖,沒有做,就丟失了一條重要線索。
這也許就是破案的關鍵。
所以,雙方都要簽字確認。
“結合屍僵情況來看死亡時間大概四十八小時左右。”
孩子是兩天前早上上學後失蹤的,距離發現屍體的時間,不到五十個小時。
也就是說,根據王長江的判斷,孩子在離開家一兩個小時左右,就遇害了。
但是水泡時間是不超過二十四小時。
也就是說,凶手在殺死孩子後,過了將近一天一夜的時間才拋屍。
那麼具體的拋屍時間應該就是昨天晚上到今天淩晨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