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9章血腳印
之所以有這樣的特定特征,有三個方麵的原因。
一個是引力恒定,另一個是血液成分恒定,最後一個原因是血液流速恒定。
一般正常人,如果出現血管破裂,體內的四點五升左右的血液會在很短時間內流光。
這個時間在傷口大小滿足條件的情況下,是固定的,因為人的心臟搏動力量是相對恒定的。
每一處血跡,陸川都看的非常仔細。
並且和QZ市刑偵支隊這邊做的現場重建,進行對比。
其他人,也在按照自己的方式,在整個現場內進行觀察,並且不時的做一些記錄。
最吸引陸川注意力的是地麵上的血腳印。
地麵上的血跡,遠比牆壁上和家具上的要多,但是很多痕跡都已經被擦除了。
犯罪嫌疑人應該有一定的反偵察意識,至少知道把自己的足跡擦除掉。
凶手從進門之後,第一時間就對被害者施暴,而且從牆壁上的血跡可以看出這個施暴的過程是連續的。
從門口一直到靠窗戶的床上,距離大概有十米。
這座單身公寓的戶型非常簡單,進門之後就是一個長方形。
王敏在租住之後,對室內沒有進行大的改動,靠近窗台的位置布置了一張床,周邊擺了一些家具,床頭兩米遠的位置放置了一張沙發。
入戶的左手邊是衛生間和廚房。
剛剛秦輝介紹,並不知道凶手是如何進入房間的,其實大概率是凶手欺騙王敏打開的房門。
如果對方是用鑰匙打開的房門,那並不一定開門後就見到王敏。
見不到人,就不存在入門就傷害被害人的情況。
當然,這個猜測隻是概率比較大,也不能夠完全排除凶手用鑰匙打開房門,王敏就在門口的這種情況,畢竟門口的左手邊就是廚房和衛生間。
從入戶門開始的凶手連續攻擊被害人,並且有血跡拋灑,地麵上一定會殘留凶手的腳印。
一直到床上,被害人被強暴,被殺死。
之後,凶手離開的時候,擦拭了自己留下的腳印,地麵上有明顯的血跡擦拭的痕跡。
而這個過程中,有兩串血腳印殘留,門口邊緣的鞋櫃旁邊,放置著留下血腳印的鞋子。
正是秦輝說的,對方離開的時候,穿了被害人的鞋子,留下了足跡。
其實,從足跡分析角度來講,無論凶手穿的是大於自己腳的鞋子,還是小於自己腳的鞋子,都能判斷出凶手的大概身體特征。
現場的血腳印,一個是從門戶開始進入,一個是從床頭開始,倒著回退到入戶門。
這一點從腳印下,血痕的受力方向就能判斷。
但是,這裡有一個問題。
凶手既然把自己的腳印已經擦除了,為什麼又要換上被害人的鞋子,重新留下兩串新的腳印?
是忘記什麼東西再次折返?
還是其他什麼原因?
至於指紋什麼的,陸川並沒有特彆關注。
QZ市刑偵支隊的辦案能力比海州市差一點,但也不會差很多。
指紋這麼重要的證據,對方既然沒有提取到,就代表現場應該是沒有。
很顯然,對方應該帶了手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