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venadv&g;取出抽屜裡的出工維修記錄,程子豪一條一條數據的進行核對。
很快,有兩條數據引起了程子豪的注意。
“這兩個人”
根據銀行打款記錄顯示,當時的出工記錄裡有兩人是在案發後出工的,但是打款時間卻在前一天。
也就是說,這兩個人實際上是發現碎屍前一天就出工,隻不過記錄裡顯示的是後一天。
張燦,王健。
程子豪切換係統,在戶籍係統裡查這兩個人的信息。
銀行流水裡的信息很齊全,所以不用重名區分,直接輸入身份證號。
張燦,男,四十三歲,雲州市人,失蹤。
失蹤?
程子豪蹭的坐直身體,一下子來了精神。
點開詳細頁麵,失蹤時間是三年前!
程子豪對比碎屍案發現的時間,對方失蹤實在案發後的十天,報案的是雲州市張燦的妻子。
再查王建的信息,男性,四十六歲,黃州市人,其他信息正常。
王健
程子豪想了想,把所有的資料整理完成,直奔支隊長辦公室!
“你懷疑三年前的碎屍案是這個叫王健做的。”
“有這個可能,當年我們在調查維修隊施工人員的時候,隻對案發前的人員進行了調查。”
“這個名單就是當時施工隊出工記錄裡人的人員名單,但是昨天我才了解到他施工隊的維修出工人員名單和實際有的時候並不相符。”
“先出工候補記錄這種情況很常見。”
“好在他們的出工薪酬,是一次一給錢。”
“我讓經偵的老吳查了一下案發前後所有人的銀行流水,發現王健和張燦的兩個人在案發前其實有出工,但是維修記錄裡邊沒有他們的名字。”
“也就是說,這兩個人並沒有納入到我們當時的視線內。”
“我剛剛查了一下戶籍係統裡的信息,這個張燦在當年發現屍體後的10天後失蹤了。”
“正好這兩個人沒有納入到我們的視線,而正好在發現碎屍案之後的10天,這個張燦就失蹤了。”
“會有這麼巧合的事?”
張子健再次翻開程子豪整理的資料,這樣看的話,這個叫做王健的確實有些可疑。
但是,就這麼點證據,想要重啟命案積案顯然是不夠的。
“子豪,這樣,你帶兩個人,先去一趟黃州,摸摸這個叫王健的底。”
“是!”
程子豪也沒想就憑借這條線索,就可以重啟命案積案的調查。
重啟命案積案,一定要有比較確鑿的證據,比如指紋、DNA信息等。
現在隻是一個當時沒有進入調查視線的人,那首先做的就是納入視線。
然後再說彆的。
“還有這個叫張燦的,查一查他和王健的關係,跟蹤一下他失蹤的案子。”
“明白,我這就安排。”
程子豪還是有些興奮的,三年前的碎屍案當時一點線索都沒有,而現在他終於看到了一絲希望。
多年的刑警生涯,讓程子豪相信一件事情,破案裡邊沒有什麼巧合,如果有那一定是線索。
回到行動組,程子豪安排兩組人,一組去雲州,查張燦失蹤的案子,一組他帶隊直奔黃州,摸王健的底細。(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