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森把電腦屏幕調整了一個方向,對著其他三人:“比中了比中了,是房東!房東的血液DNA信息和咱們在房間裡發現的第5個人的DNA信息,也就是凶手的信息完全吻合。”
“好!”
&;divenadv&g;凶手天真的以為把自己殘留的血跡清理掉,就能夠隱藏自己的信息。
可笑!
“我去給秦隊彙報!”
五分鐘後,秦勇辦公室。
“是他?”
“對,凶手就是這個房東,我們在案發現場發現的第5個人的DNA信息和房東的DNA信息完全一致。”
“對方這個報案人是賊喊捉賊啊。”
“走,抓人!”
半個小以後。
出租樓裡,房東梁德忠戴著手銬,被塞進了警車。
呼嘯著警笛的警車,載著凶手離開了出租樓。
但是還沒有完,樓內的其他住戶,在第1次警方開展調查研究的時候都撒了謊。
這些人都要帶回去協助進行調查。
包庇罪就是指犯罪主體,明知對方是犯罪嫌疑人,而包庇其免受法律製裁的行為。
包庇罪、報複陷害罪等等。
孫啟剛等人在接受警方調查詢問的時候,沒有如實供出案發現場的實際情況,在第一時間內為犯罪嫌疑人提供了躲避警察發現的可能。
這幫人實際上應該算是做了偽證。
具體怎麼判是什麼罪,拘役管製還是三年以下跟刑偵支隊就沒有關係了。
梁德忠到案後,還在大喊冤枉。
審訊室裡大喊大叫:“你們冤枉好人,我是報案人,你們憑什麼抓我?快放我出去!”
審訊梁德忠的依然張輝。
“梁德忠,你不會天真的以為在案發現場把自己的血跡清理乾淨,我們就找不到任何線索了吧?”
梁德忠氣勢一頓:“你說什麼,我聽不懂。”
“張警官,你們是不是搞錯了,張小天怎麼可能是我殺的呢?我沒有殺他,我們無冤無仇的,我乾嘛要殺他,不信你問問我們樓裡邊那些租戶我真沒有殺他。”
沒殺人?
“梁德忠,我們在張小天等4人被害的案發現場發現了殘留的血跡,就是你用清水衝刷掉的那部分,血跡應該是在你殺害兩名女性被害人的時候,對方反抗導致你受傷流血吧。”
梁德忠藏了藏右手:“你們胡說!血跡既然已經被洗掉了,怎麼還能查到東西?而且我右手的傷是因為因為搬桌子不小心碰到的。”
“碰到的?”
張輝拿出三張照片:“你是不小心碰到了兩名女性被害人的指甲裡是嗎?”
“我們對對方指甲裡麵提取到的血跡和皮膚碎屑,做了DNA鑒定,就是你的。”
“梁德忠,你即便現在什麼都不說,這兩份證據足夠零口供判定你就是凶手。”
“另外,你以為互助會的事情,你們樓裡的租戶一定會閉口不言嗎?”
“你你怎麼知道互助會?!”
“我不僅知道互助會,我還知道你們搞的祭祀活動。”
“不僅如此,你跟張小天是伴侶關係吧?”
張輝每說一句話,梁德忠的臉色就更加蒼白一分。
“其實你不說我們也能推理出你為什麼要殺張小天,因為他要退出互助會甚至和你斷絕關係,對不對?”
“三個月前,張小天和他原來的伴侶王軍山在一起,他本來想讓王軍山也加入互助會,但是王軍山不同意搬走了,你就是那個時候趁虛而入和張小天在一起的對嗎?”
“後來張小天也要退出,你就殺了他?”
啊!
“對!人就是我殺的!背叛我就該死!”
梁德忠突然歇斯底裡,手腳上的鐐銬當啷作響。(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