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應該算是比較孝順的,雖然偶爾有的時候和老爸吵架,但是有哪對父子不吵架的呢?
三年前張**在河邊和工友吃燒烤的時候,還救過一條人命。
那是一個七八歲的小男孩,在河邊玩的時候失足掉進水裡了。
&;divenadv&g;張**其實不會遊泳就會點狗刨,但當時他想都沒想,直接跳進河裡去救人。
好在小河不深,沒有淹死他,孩子也被救了上來。
事後人家家長要給他1萬塊錢做感謝費,他愣是沒要。
現在想想,如果自己要了那個錢老爸可能不至於跳樓吧。
呼
都過去了。
張**感覺的休息的差不多了,起身繼續紮鋼筋。
與此同時,關於張**購買野生河豚的事情,也查的差不多了。
原來在半個月前也就是張**進入工地工作之前,他曾經去過蘇省揚市。
揚市是全國最著名的河豚之鄉,也是食用河豚文化的起源地。
要說在哪裡最容易弄到野生河豚,揚市絕對是最容易的地方。
另外通過調查張**的銀行卡流水,發現他在揚市有過一次較大金額的交易行為。
即便在揚市野生河豚也不會便宜,所以張**還是花兒差不多一千塊錢。
順著這個交易信息,刑偵支隊這邊很快就聯係到了那邊的商家。
並且通過那邊的刑警支隊,拿到了張**當時購買河豚的監控錄像。
這一下,張**投毒的證據算是落實了。
“立即逮捕張**!”
工地現場,得到命令的兩名刑警,上前一步。
“張**,你涉嫌投毒謀殺,請跟我們回刑偵支隊接受調查。”
放下手裡的鋼筋,張**拍拍手,摘下了手套。
他知道,自己是瞞不過去的。
但是沒想到,會這麼快。
一個小時後,刑偵支隊審訊室。
審訊張**的是張輝。
“你為什麼投毒?”
為什麼投毒?
張**想了想答非所問:“你們找到證據了?”
張**明白警察把自己抓來,那就是應該掌握了證據。
可是他還想知道,警察到底掌握了什麼證據。
這一點沒什麼隱瞞的:“你在揚市買河豚的時候,商家有視頻,還有交易記錄。”
“哦。”
張**恍然點點頭,警察就是厲害,自己去揚市的事情,這麼快就查的這麼清楚。
“也沒什麼原因吧,我爸死了,就死在那個工地上,我也沒幾天好活了。”
“就因為這個你就投毒?”
張**慘笑:“警察同誌,你說還要因為什麼?”
“我得了血癌,我爸的工錢要不回來,我能怎麼辦?”
“開發工地的人說錢已經付了,我也知道付了,但是那個小包頭已經被抓起來了,就在看守所裡,我們根本拿不到錢。”
“我什麼都乾不了。”(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