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這個女的同樣要接受審訊。
是審訊,而不是詢問。
&;divenadv&g;“我叫瑤瑤,不不,我叫張美麗,今年26歲,我在新星族足浴室上班。”
“就在友好路那一邊,你們要不信的話你去跟那老板娘問一問,我真是在那塊上班了,我們都是掛羊頭賣狗肉,到店裡200塊,出去玩500。”
“那個人我真不認識,我連他叫啥我都不知道,我包裡500塊錢是昨天晚上他給我的。”
“真的我真的不認識他嗚嗚嗚”
這個瑤瑤,哪裡見過這個陣仗,上了警車就什麼都撂了。
從自己第一次因為要買一部愛瘋手機而失足開始,乾了幾年,愛了幾個人,受過幾次騙,被打擊過幾次,都交待的清清楚楚。
刑偵支隊這邊跟友好路那邊的屬地派出所已經取得聯係,張美麗確實沒有說假話。
但是即便如此,也不可能放張美麗走,根據張美麗交代趙誌軍這幾天來一直在找她。
“趙誌軍第一次找你是哪天?”
“連續幾次找你了?交代清楚,不要隱瞞。”
負責審訊張美麗的是女警,記錄員是二組的小宋。
“放心放心,警察同誌,我什麼都說,我什麼都交代,一定全力配合!”
張美麗這邊在交代信息的同時,隔壁審訊室,張輝正在親自審訊趙誌軍。
“警察同誌,你們是不是搞錯了?”
“我真的沒殺人!”
“再說我殺誰了啊?”
殺誰?
張輝剛剛在逮捕趙誌軍後,親自押解對方回來的。
這貨在車上就一直喊冤,可是,有用嗎?
剛剛審訊開始之前,現勘那邊就已經采集了趙誌軍的指紋。
就在5分鐘前,自己進入審訊室的時候,陸川給自己打電話,趙誌軍的指紋和楊倩倩被殺案發現場找到的塑料布上的指紋是吻合的。
這樣的話,趙誌軍是凶手的證據就確鑿了。
“趙誌軍,到了這個時候,再頑抗到底沒有任何意義。”
“你以為你做的天衣無縫?你以為你把楊倩倩碎屍,衝進下水道,就沒人能發現?”
楊倩倩?碎屍?
趙誌軍眼睛瞪得老大,一臉不可置信:“你說倩倩死了?!”
這家夥,裝的還挺像。
張輝審過不少犯人,什麼樣的都見過。
麵對審訊有知無不言的也有什麼都不說的,還有像趙誌軍一樣裝著什麼都不知道的。
後者比例還挺大,這種類型的嫌疑人不少,可是像趙誌軍這樣裝的絲絲入扣,演繹的如此真實,絕對很少見。
這貨,不當演員去可惜了。
“警察同誌,你剛剛說倩倩楊倩倩?我前女友死了?”
“接著裝,趙誌軍你接著裝,如果我把證據放到你麵前你再說,那我們就沒有一點回旋的餘地了。”
陸川剛剛給是隻是給張輝打了電話,但是指紋鑒定分析報告還沒有做完。
否則的話,張輝把指紋鑒定分析報告放到趙誌軍麵前,看他還有什麼狡辯的。
趙誌軍沒有回答張輝的問題,反而後知後覺道:“你們”
“你們懷疑是我殺了倩倩我?”
“這怎麼可能呢?我怎麼可能殺她?”
趙誌軍的反應極度激烈。
“不不不,警察同誌誤會,肯定是誤會,倩倩是我前女友,我怎麼可能殺她,我們倆大學的時候就在一起。”
“還有倩倩是什麼時候死的?”
“我周四還見過她啊!”
周四?
張輝冷笑。(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