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全國的指紋比對係統裡麵就全部加入了這個功能。
一旦比對成功,係統會自動發出警報聲,並且給相關人員的手機發送提示短信。
&;divenadv&g;其實宋振國的僥幸心理並不是很離譜。
他留下的半枚指紋是陸川在第2次複勘的過程當中發現的。
而在現場進行勘察的北州市現勘刑警,並沒有發現宋振國留下的指紋。
當時發現的指紋其實屬於被害人。
也就是說如果不是重案組接手這個案子,不是陸川對所有物證用兩三天的時間進行了第2次勘察,宋振國的指紋根本不會進入到警方的視線。
“帶走!”
宋振國的被捕,很出乎村裡人的預料。
宋振國的家庭條件其實很不錯,開著西溝村裡麵唯一的一個小賣部,足夠他的生活。
但實際上這個所謂的小賣部,不過是宋振國犯罪違法的掩護罷了。
離開西溝村後,王鬆直接把人帶到了北梁山派出所就地開始審訊。
“宋振國,這是我們在案發現場發現的指紋,經過比對,已經確定就是你的指紋。”
陸川和李東林等人還在山裡麵尋找另外兩名失蹤人員,時間非常緊迫,所以王鬆親自審訊。
並且也沒有采取什麼迂回措施,爭取寬大處理的一套東西,上來就把證據甩給了宋振國。
“我們知道現場作案的人員不止一個人,所以宋振國你現在唯一的選擇就是配合我們,逮捕另外幾名犯罪嫌疑人。”
麵對鐵證宋振國很清楚自己,如果拒不交代,等待自己的隻有死刑。
最關鍵的是宋振國知道自己到底乾了什麼。
在整個犯罪鏈條當中,宋振國認為自己的罪行是最輕的。
“警察同誌,人不是我殺的。”
這是宋振國說的第一句話。
“我當時隻是翻了那個女人的背包,人確實不是我殺的,但我知道是誰殺的人。”
很快,宋振國就把一切都交代的一清二楚。
原來,宋振國隻是整個犯罪團夥的白手套。
“前些年剛剛不讓打獵的時候,他們在裡邊殺熊,賣熊掌。”
“我從來沒有參與過,就是他們把東西拿到我這塊之後,然後我去售賣。”
“後來管的越來越嚴,熊掌賣不出去了,他們就開始在山裡搞彆的東西。”
“北梁山裡邊有一種鳥叫紅鷹,飛得特彆快,長得也很漂亮,很多有錢人都喜歡養這種東西。”
“這兩年他們一直在山裡捕這種鳥,不過那種鳥是野生保護動物,抓捕是犯法的,所以我堂哥他們常年在山裡不出來。”
“他們一共有幾個人?”
“四個人,我堂哥,還有他們村裡的另外三個人。”
“上一段時間,他們出過一次山,去了澎湖縣,弄死了一個人。”
“誰?”
“叫李鵬程,是另外一個人的外甥,結果出事了,就被他們幾個弄死了。”
“這個人跟他們進過山,殺過人。”
孫軍此刻不在,否則的話,肯定興奮的大叫。
澎湖縣無緣無故跳樓的李鵬程,竟然是被這夥人弄死的。
當然,王鬆這邊沒有收獲。
下午陸川等人在山裡邊傳來消息,讓調查一個姓李,名字中有鵬的澎湖縣人的情況。
現在基本可以確定,就是被那夥人滅口的李鵬程,參與了山中的案子。(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