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9章再跑,我開槍了!
十分鐘前。
曹誌安得到下邊發出的信號,才從山頂的藏身地點出來。
他養成這個習慣是在10年前。
10年前曹誌安還在一個盜獵組織當中當馬仔。
在那個組織裡,他負責搭帳篷,生火,煮菜,剝獸皮做最苦最累的活。
但是分到的錢卻很少。
之後,山外邊的警察對山裡的盜獵者組織過幾次清剿行動。
曹誌安很幸運,連續兩次逃過了清剿。
原本山裡有十幾支盜獵隊伍,但是經過那兩次清剿之後,在很長一段時間內隻有兩三個人還在盜獵。
所以,曹誌安的主要陣地還是在北州這邊。
但是那邊曹誌安並不熟悉,銷贓沒有熟人是不行的。
曹誌安的地盤是靠近北州市這邊。
但是現在不用了。
這兩年來北梁山探險旅遊的人比較多。
曹誌安他們隻要碰到有年輕女人的隊伍,隻要對方人不多,就直接殺了男的,女的就帶回去玩。
玩完了直接弄死,隨便一埋,誰也不知道人哪去了。
還有一部分是海州市的澎湖縣。
雙方都很謹慎,這是個長期的買賣。
而且,和花錢相比,在山裡玩更安全。
這是地理位置決定的,北梁山的大部分都在北州市境內,但是有一小部分挨著澎湖縣。
盜獵的隊伍雖然沒少了,但是外麵對這些東西的需求依然存在。
曹誌安半輩子都生活在山裡邊兒,彆的什麼都不會,就隻能靠這個賺錢。
以前曹誌安他們掙了錢,想要放鬆放鬆,找些樂子還得出山。
前兩年他跟那邊的一個叫李鵬程的聯係上,試探著做了幾筆生意。
十年來,他帶領三人,在山裡可以說混的風生水起。
但是最終還是不行,差點走漏風聲,隻能把人弄掉。
北梁山連接兩個省份,在另一邊有兩支隊伍在盜獵,但是他從來沒有接觸過,也不往那邊去。
所以,他在同村拉了三個人,組建了這支隊伍。
山裡條件雖然苦一點,但是勝在無拘無束。
他就是在這邊出生的,跟宋振國認識了一輩子。
當然,山裡即便安全,曹誌安還是很小心。
就比如每次到宿營點之前,他都要先在山上放風,讓其他人先下去。
就是為了防止大家在一起,被人家一鍋端。
10年前他所在的一個隊伍有七八個人,當時就被警察在宿營點埋伏之後一鍋端了,他是因為在山頂上拉屎,隊伍下山的時候沒等他,所以逃過一劫。
自那之後,曹誌安就養成了這個習慣。
扛起獵槍,曹誌安從另一個方向下山。
但是,不知道為什麼,今天曹誌安總感覺心撲騰撲騰跳。
對方下山的方向,正是陸川那一組所在的位置。
曹誌安掠過埋伏位置,進入包圍圈後,陸川在群裡邊做了彙報。
李東林收到信息後,正要下達攻擊命令,結果,曹誌安猛的吹起了骨哨!
原因很簡單,曹誌安下山的這條路和另外三人下山的路並不一樣。
但是,曹誌安卻看到了一截斷裂的樹枝。
對方常年在山裡生活,當然知道這意味著什麼。
這種樹枝斷裂,絕不是大型動物留下的。
如果是熊,那麼斷裂的樹枝會是一捧一捧的,不會是一枝。
可是如果是鳥,根本不會踩斷樹枝。
有人!
一定是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