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因為那天人特彆多,又是在公眾場所,很難查到是誰乾的,也不清楚是蓄意偷盜還是無心拾遺。
如此一來,便難以追查下去,唯有趙小莉惶恐不安,且深感自責,跟之前的沈夢涵一樣哭得稀裡嘩啦,差點要給大家跪下認錯。
畢竟她不是故意的,大家也不好責怪她,勸慰幾句之後,便讓員工們各自回去工作,其他人接著討論。
當務之急,沒必要揪著過錯不放,儘快解決問題才是關鍵,不可能平白無故為他人做嫁衣。
關於是否報警,夜星宇首先表示反對。
因為他的秘密太多,不太喜歡跟公職人員打交道,做起事來不方便,處處要受規則限製。
再一個,打過官司的都知道,這種事情費時費力,還不一定能討到好處,而星夢文娛資源有限,時間也不多,沒必要把精力耗在這裡。
所以能不報警就不報警,更何況他們暫時還拿不出確鑿的證據。
那麼,不報警又該怎麼做呢白白吃個啞巴虧
趙珍一時犯愁,林善雅也拿不出好主意。
夜星宇卻嗬嗬笑了,朗聲說了一句:“塞翁失馬,焉知非福”
林善雅算是比較了解自己的老公,看他那副姿態,明顯是成竹在胸,頓時美目一亮,催促問道:“你有什麼辦法趕緊說呀!”
夜星宇翹腿坐在沙發上,微微笑道:“這件事看似很被動,其實卻給我們造就了一個機會,一旦把握住,少說能省幾百萬的廣告費。”
大家都豎起耳朵認真傾聽,看他能講出什麼花樣來。
夜星宇先賣個關子,馬上又拋出結論:“我覺得,我們應該立刻召開新聞發布會,以星夢文娛的名義,控拆光輝娛樂的剽竊行為。”
“可是,沒有證據呀”林善雅皺了皺眉。
“證據當然有,隻是你們忘了!”夜星宇說得很肯定。
大家都很好奇,所謂的證據是什麼,一個二個盯著夜星宇,靜待下文。
夜星宇先瞥了一眼林善雅,又瞥了一眼沈夢涵,笑著問道:“那天在公園廣場,我第一次唱這首歌,你們應該都還記得吧”
林善雅與沈夢涵對視一眼,同時點了點頭。
那天,是她兩人初次見麵,在沈夢涵住處附近的公園廣場,夜星宇現場創作,以吉他彈唱的方式演唱了一首輕鬆歡快的小情歌。
夜星宇的目光落在沈夢涵身上:“我記得你當時錄了音,後來在車上還播放了幾遍。”
“對對對!”沈夢涵連連點頭,馬上拿出自己的手機操作幾下,辦公室裡便響起悠然自得的唱歌聲音,正是夜星宇的公園live演唱版,她竟然一直保留著。(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