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野豬
過了一周,薩麗爾和索菲亞已經忘記了蜜蜂的事情。
勞倫斯拿著木棍出發,獨自前往之前的存放蜂箱的地方。
“現在差不多是三四月份了,植物長得都挺快。”
勞倫斯看著這野草茂密的林間小路,隨後繼續往前走。
“夏天的時候可以放火把這裡燒了,然後撒一些牧草種子,這樣秋天就能收獲一些牧草了。”
“有薩麗爾在,在下雨前三四個小時放火,這樣雨水下來就會直接滅火,不用擔心火勢控製不住。”
“最好是在陰天。”
“今天回去之後就要把屋舍附近的野草都除了,鬆林那裡的植物都被挖完了,河邊除了劍麻之外的植物也都要挖了,保持視野和清潔。”
“蚊子蒼蠅都是麻煩,還有羊糞雞屎吸引的小蟲子。”
勞倫斯歎了口氣,“肯定防不住,還是讓女人們織個蚊帳吧。”
“小號的蜜蜂巢穴還會在樹葉之間,但是很多大號的蜂巢都是直接露出來的,畢竟一個蜂巢的蜜蜂可不少,不可能每一個都會繞路進屋。”
凱特詢問道:“勞倫斯先生,他還有救嗎?”
出於安全考慮,勞倫斯也要儘快把那隻闖入的野豬殺了,不然會引來更上層的掠食者。
不一定能救活,但是不救的話基本上也是死路一條。
說話的時候,昏迷的男人睜開了眼睛,那藍色的眼睛很快聚焦在勞倫斯的身上。
廢墟的蜂箱也沒有吸引到蜜蜂,勞倫斯打開蜂箱看了一下,發現裡麵多了一些爬行的小蟲子。
吃飯的時候勞倫斯讓布爾用勺子喂湯,用小刀切開肉片喂食。
勞倫斯皺著眉頭起身,將留有豬蹄印的木片放進背簍。
勞倫斯走到地麵蹲下,檢查了一下木箱的碎片。
布爾笑著說道:“您過去就能看到了,馬上就能看到。”
曼德克魯也不想死,努力的保持清醒,很快就冷汗直流的說道:“我的手……疼!”
在屋舍外麵的地方,十多個人正圍在一隻躺著都要一米六七的大野豬周圍。
勞倫斯看著這個穿著灰色羊毛裙子的年輕姑娘,之前慶典的時候這位姑娘就熱情的唱歌,有著歡快熱情的性格。
大自然裡發生過許多偶然事件,但也有許多必然事件。
從普米修人利用森林裡的鬆樹來收集鬆脂開始,野豬和人類就有一戰。
“喝點酒吧。”凱特提議道:“喝了酒就不疼了。”
山間的露水很多,夜間的濕氣也大,所以木片相對軟一些。
“那我去看看,下次再見,布爾。”勞倫斯和布爾告彆,又走了十幾米翻過山坡,很快看到了清晰的木屋。
說到這裡,布爾小聲的說道:“我和您說,戰鬥的時候艾瑪的丈夫奎格一點用場都派不上,站在那裡不敢動,被道格狠狠的打了一下!”
勞倫斯沒有回收這個木箱,直接放著不管就去檢查剩下的蜂箱。
“去山下看看,豬蹄六厘米的野豬有多大,我心裡也沒個準,去和養的那頭豬對比一下。”
勞倫斯微笑著說道:“餓了嗎?想吃飯嗎?”
打獵的主要問題不是武器,是找不到獵物。
十幾隻蜜蜂在空中飛來飛去,發出嗡嗡的聲音,還有更多的蜜蜂正趴在木箱的小口子那裡,擁擠而有秩序的輪流進入木箱裡。
“這樣就好了。”勞倫斯輕鬆了很多,也不打擾這些勤勞的小蜜蜂,禮貌的離開這個工作點。
勞倫斯這陣子也出去打獵,也依靠著各種陷阱來提高成功率。
作為村子裡唯一的醫生,勞倫斯在附近野蠻人的心裡有著很高的地位。
勞倫斯在一群野蠻人的注視下走了過去,這些人雖然是殺手強盜,但是對勞倫斯倒是很友善。
“不光是濕潤的問題,剛才大樹上的蜂箱沒有吸引到蜜蜂,可能是因為道路的關係。”
勞倫斯迅速詢問道:“野豬?在哪裡抓到的?”
“是潮濕的關係吧,蜜蜂不喜歡這種陰涼潮濕的地方,更喜歡那些陰涼乾爽通風的地方。”
體重應該超過了兩噸,此時道格正帶著人用罐子和木盆放血。
懸掛在大樹上的蜂箱並沒有吸引到蜜蜂,勞倫斯很快去了第二個。
勞倫斯在這個昏迷的男人脖子上摸了一下,上麵還有跳動的跡象。
動物的血是很好的食材,野蠻人很喜歡喝生血。
“就算是在樹上築窩,也會選擇方便起飛的地點。”
當靠近四號木箱的時候,勞倫斯在陡峭的山壁下麵看到了飛舞的小蜜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