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倫斯主要防範外麵那些傳統野蠻人,這些人的腦子比斧頭都危險,很容易冒出什麼驚人的點子來。
大部分野蠻人並不勤勞,賽拉文是被勞倫斯訓練了兩年,當了奴隸之後習慣了乾活。
divclass="contentadv"被分配到森林人那裡休息了一段時間,勞倫斯又把他叫回來安排工作,不過此時也在酒館裡和艾阿莉等人閒聊喝酒。
懶惰是天性,人一旦滿足於現狀就不想改變,也不想努力了。
勞倫斯也比較懶,但是心中有更強的**,想要的東西更多,所以比彆人更勤奮一些。
正準備去渡姆港的時候,外麵突然跑來一個小孩子,是艾瑪的小孩烏姆。
烏姆看到勞倫斯後,迅速喊道:“主人,外麵有人搶了賣東西的斧頭,然後跑了!”
勞倫斯走過去詢問道:“具體是怎麼回事,你慢慢講,不用著急。”
隻是搶一個斧頭的話,應該不是大事情。
“是,主人。”烏姆學著從母親那裡學來的規矩,又趕緊說道:“鎮子裡的人在賣武器,那個人第一次過來,搶了東西就跑,好多人去抓他,但是沒有抓到,人跑了,還用斧頭砍傷了兩個抓他的人。”
勞倫斯詢問道:“守衛在做什麼?”
烏姆低下頭,“不知道……”
勞倫斯說道:“沒事了,你回去後繼續看門就行了,這些都是我的東西,你帶著人把這些東西放進我住的地方,告訴布萊麗兒,把這些都放好,誰偷了我的東西,就要受到折磨和死亡!”
烏姆迅速點頭道:“是,主人。”
勞倫斯讓小孩子等下帶著隨從把東西送去教堂,自己先帶著護衛去了教堂那邊。
“主人!”
“先知!”
“先知,剛才有人搶我們的東西,被我們抓住了!”
勞倫斯到達巨像下方的時候,事情已經解決了。
鎮子裡有著許多坐騎,除了多姆羊之外還有馴化過的大野豬和駝鹿,還有很多強壯的獵狗。
勞倫斯很快看到了被抓住的男人,是一個披頭散發,光著上半身,臉上和腦袋身體上都被打的瘀腫,尤其是身上多了幾個石頭砸中的傷口。
這個男人被四個年輕人按在地上,一條腿也明顯是沒法用了,在地麵扭曲著。
勞倫斯看著還有一口氣的男人,平靜說道:“如果你是為了養育孩子和妻子,那麼告訴我她們的位置,我會在殺了你之後讓你的家人在這裡安居,也會教育他們不會成為像你這樣的小偷。”
“如果你隻是為了自己活著,我會直接殺了你。”
男人沒有說話,很快就死了……
勞倫斯知道是這群少年人下手太重了,不過這個搶劫者咎由自取,搶了武器就算了,還傷了人。
“把他埋在土裡,他的靈魂不會得到祝福,死後會繼續遊蕩在饑餓、貧窮的土地深處,吃著腐爛的泥土,直到被鳥兒從土地下麵啄出吃掉,被人踩死在腳下。”
勞倫斯對小偷進行了詛咒,這是比直接殺人更加讓人畏懼的懲罰。
在仁慈之外,勞倫斯的恐怖也在逐漸強化。(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