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倫斯走了過去,對著男人說道:“我是這裡的領主,你要用什麼價格交換?”
霍爾連忙說道:“我是霍爾,仁慈的先知,聽說您這裡有小麥,我想用這隻羊換取三十罐……不,二十五罐就可以了!”
divclass="contentadv"勞倫斯看著男人的裝扮,明顯是一個普通的農夫,不過卻能單獨在這種寒冬時節到達自己這裡。
就算是有那隻狗的幫助,也讓勞倫斯對這個男人產生了一些重視和好奇。
“這隻羊是怎麼死的?”
霍爾小心的說道:“是進入羊圈的時候被門扭斷了腿,就是今天早上的事情。”
勞倫斯蹲下身用手拿著羊角把這隻羊提起來,羊腿的位置確實是受了傷,不過死因應該是脖子上的刀傷,被當機立斷的殺了。
血已經被放乾淨了,羊皮也被剝掉,剩下的肉和骨頭大致有三十多斤。
三十多斤羊肉羊骨換三十斤麥子的話,是自己吃虧了。
以生存為前提的話,三十斤麥子能讓一家幾口多活半個月,而三十斤帶骨頭的羊肉不行。
“可以。”勞倫斯點頭對著烏姆說道:“給他裝三十斤麥子,這隻羊肉拿去教堂加餐。”
“是,主人!”烏姆高興的答應下來。
霍爾也高興地跪在地上說道:“謝謝伱,仁慈的先知!”
“起來吧。”勞倫斯詢問道:“你是怎麼過來的?”
霍爾回答道:“走過來的,我走得快,彆人都叫我長腿的霍爾。”
勞倫斯又看著霍爾的狗,長毛狗表現得非常老實,不論是看到勞倫斯還是烏姆從它麵前拿走羊肉,都沒有發出叫聲。
“你這隻狗很聽話。”
霍爾介紹道:“是的,他是我的好朋友。”
勞倫斯微笑道:“我也養了一些狗,不過我沒有太多時間和它們玩,看到你有一個陪伴你的夥伴,我想到了曾經的我自己。”
“你能在這種寒冬時候和你的夥伴從司德爾走到這裡,我覺得這是很不容易的事情,既然你到了這片神賜之地上並遇到了我,那麼我應該給你一些小小的獎勵。”
“一頓飽飯怎麼樣?”勞倫斯微笑道:“你和你的狗可以去酒館吃一頓飽飯,這筆錢記在我的賬上就可以,吃飽了後再回去吧。”
霍爾激動的道謝,這一次不僅自己下跪,還一手按著長毛狗也匍匐道謝,“仁慈的先知啊!”
勞倫斯沒有繼續和霍爾交談,很快讓他去吃一頓飽飯,自己也去教堂裡和各國的留學生閒聊外國音樂的事情。
這些留學生閒著也是閒著,勞倫斯就讓她們創作用自己這邊文字唱的歌。
按照正常發展,這些人創作不出來新的東西就會翻譯舊的東西來改編,以此來交任務。
這恰恰正是勞倫斯想要的。
吃喝很容易厭倦,勞倫斯覺得也需要一些工作來調節氣候帶來的壓抑感覺。
文字的抄寫、翻譯、建築的設計、家具和服裝的設計、對於城市規劃的設想。
勞倫斯看似是白嫖勞動力和創意,但是對這個時代的貴族女子和不受重視的年輕人來說,這就是知遇之恩!
她們可以親自設計衣服,親自設計工具和房屋,甚至是改變所居住的城市!
古代人實際上更需要認同價值,而且很容易因為周圍人的認同和需要,爆發出卓越的潛力。
勞倫斯解決了吃飽穿暖問題,讓這些人吃好喝好住好,並將珍貴的照明珠分出四個。(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