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句話搞清楚了大致的位置後,勞倫斯就不多做耽擱。
這一次主要是對雪山的探索,也隻探索了一小部分,實際上三層的山脈裡有很多未知之地,還有這裡的平原地區也有很多值得探索的事情。
&;divenadv&g;阿曼達看著勞倫斯,“還有什麼問題?”
“可以了。”勞倫斯拿起長矛,“這隻大野豬是你們的了,如果精靈找你們麻煩的話,可以告訴他們,有一位自稱是鴉羽先知的男人來過這裡。”
勞倫斯轉過身,朝著大山的方向走去。
阿曼達見狀,提議道:“勇士,我們的村子就在不遠處,請讓我們招待你。”
大地暴熊對整個部落都有威脅,如果這個人能殺了大地暴熊,那麼山豬的數量就不會減少的那麼快,部落的人也沒有了彆的威脅。
勞倫斯並未答應,安靜的離開這裡。
阿曼達見狀,很快失落的轉過身,和同伴們一起打掃戰場,將大山豬的屍體切成碎塊扛回村子裡。
在確定了安全後,幾個獵手開始分散出去放哨,不久之後就過來了十幾位老人和女人,這些人一起扛著切好的肉塊骨頭,像是螞蟻一樣返回居住點。
血腥味很容易引來野獸,不管是小型野獸還是鳥都比較麻煩,因為熊的嗅覺比這些小型動物更加敏銳,這些動物能夠發現,熊也會。
這段時間勞倫斯經常要停下來調整方向,就像是海上航行時掌管船隻方向的舵手一樣,需要不斷地調整,而不是一條路走到黑。
“本來是打算吃點飯再走的,但是萬一遇到埋伏也不好,我這一身裝備既是威懾,也是貪心的麻煩。”
勞倫斯不相信那些山民,山民們都對毒物有所了解,一開始可能沒有想到這一點,但是在對方邀請吃飯時,果斷的就拒絕了。
“我現在的體力足夠安全到家,沒必要多事。”
冬天養出來的脂肪,讓勞倫斯忍受饑餓和寒冷的能力更強了一些,身上又攜帶了一些高熱量物質。
尤其是現在離家也就五六天,路上也都有食物吃,現在餓一兩天並不是問題。
兩天的時間,差不多可以穿過山脈返回莊園附近。
而且算算時間的話,凱瑟琳等人也應該出來尋找自己了,有疾風和烏鴉的搜索,自己隻要進入阿加瑪山脈的另外一邊,就能和那些人彙合。
所以不管是遇到巨豬還是巨鹿,再或者是路邊的野果和奇怪植物,都沒必要停下來思考能不能吃。
攀登上險峻的高山,翻越一座又一座的山峰,勞倫斯腳踩著泥濘的冰雪,很快來到了一個奇怪的峽穀附近。
這裡的地麵被血染成紅色,明明氣候比二層的位置寒冷很多,但四周都長著巨型的花朵,數量至少有十朵以上。
這些花朵像是瓶子一樣立在地麵,每個花朵都和其餘的花朵有著十幾米的距離。
地麵鋪滿了古老的血液,在山穀兩邊三四十米高的峭壁旁邊還堆積著大量的骨頭。
有野豬的,也有鹿的,還有一些巨蛇和巨熊的骨頭。
勞倫斯正奇怪這裡是什麼地方時,十幾米外的一朵巨型花朵很快鼓動起來。
勞倫斯見勢不妙,下意識的朝著相反的方向跑了出去。
等跑了十幾秒鐘,轉身再看向幾百米外的山穀時,就看到一陣霧氣從那座山穀裡冒了出來,周圍開始像是處於大霧天氣一樣,被完全籠罩在白色的氣體之中。
勞倫斯趕緊又離開了一些,回頭時隻覺得更加恐怖,那些霧氣依舊在不斷地擴散!
意識到不妙的勞倫斯跑的更快了,沒有任何停下來探究的意思。
這一次並不是探索這種沒準備的事情,勞倫斯現在隻想回家,不想被卷入各種離奇事件裡。
霧氣很快到了極限,然後又收縮了回去。
峽穀內外的霧氣像是一陣煙一樣,重新回到了那些巨型花朵的身體內。
勞倫斯很快聽到了大地暴熊的吼叫,也記住了這個地方。(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