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姆的身體素質根本比不過那些同齡人,儘管他看起來也算是強壯高大了,但鎮子裡和外麵根本不缺這種人。
艾阿莉依舊是羨慕嫉妒的厲害,看著穿著黑白女仆服的艾瑪,忍不住說了一些添堵的話。
“我聽酒館裡很多人說過,這幾年瓦基裡人從小接受嚴酷的訓練,為的就是將來當兵,瓦基裡人經常為了當兵的名額打起來。”
“我起初都以為是聽錯了,以為烏姆是去當伐木工,沒想到他是去當兵,還是去最前麵的地方當兵。”
送死的位置在這裡並不是羞辱和懲罰,弗萊斯貝奧夫等人都是從這個位置爬上去的。
在文明時代的人看來是送死,在這個時代,尤其是寒冰之地這邊人的認知裡,就是獨屬於強者的位置。
也就是勞倫斯為了不讓學校的軍官送死,特意要求一部分人不要往前衝。
正常情況都是最強的一批人帶著其餘人往前衝,上陣殺敵!
勞倫斯本身很少插手軍隊指揮的事情,所以大部分時候依舊是最能打的在前麵衝。
艾瑪挺起胸膛,“烏姆是一個勇敢的孩子!”
布裡克說道:“我還以為那孩子會和霍爾一樣一輩子養狗,沒想到他會成為一名戰士。”
艾阿莉點了點頭,“我也這麼認為的,不過後來聽說他不會養狗,所以又回來看門了。”
艾瑪不願意聽到彆人這麼說烏姆,“你們不知道吧?霍爾這一次也要上戰場,主人需要他的狗群征服那些精靈。”
艾阿莉摸了摸自己出現很多皺紋的臉,“聽說精靈不會衰老,而且都非常漂亮,就像那位斯黛拉大人一樣。”
艾瑪露出驕傲的微笑,“是,主人經常會和斯黛拉大人討論事情。”
這個時候遠處傳來了起哄聲,是烏姆和格妮在其餘人的催促下表現了扳手腕,看誰力氣大。
烏姆很快被格妮按下去了,周圍起哄聲一片。
艾瑪也露出了微笑,說道:“等將來烏姆和格妮的孩子出生了,差不多年紀就可以送去城堡當女仆了,頂多七八年的時間就行了。”
艾阿莉聽到後忙說道:“我家的金妮已經七歲了,金妮繼承了我的美貌,讓她去當女仆吧,她也是普米修人!”
實際上是普米修人和杜瑞拉人的混血。
勞倫斯並未在普米修鎮耽誤太多時間,為烏姆祝福之後就返回橡樹城堡。
烏姆的實力很一般,如果他真的有潛力的話,勞倫斯早就培養他了。
艾瑪一家的基因其實都很一般,艾瑪隻是長得稍微好看點,蒂姆長得也不算漂亮。
多勇敢也說不上,很多時候都是形勢所迫。
唯一的亮點是和勞倫斯一家的關係好,又一直都本分老實,所以勞倫斯也把她當做了家人。
人是智慧生物,勞倫斯不知道其餘人是什麼情況,但是自己很難把一個長期相處的人當成是仆人對待。
所以城堡裡的女仆會定期放走一批,給她們錢財讓她們趁著年輕結婚生子,不要一輩子浪費在這裡。
晚上艾瑪回來拜見勞倫斯,說了艾阿莉的請求。
勞倫斯略微思索,“現在城堡裡不缺女仆,我打算這一批女仆離開後,將女仆都換成是聖女學院的學生,或者是修女和外麵的女巫。”
“是,主人。”艾瑪知道怎麼拒絕艾阿莉了,不過也為將來烏姆和格妮的孩子不能當女仆而歎息。
勞倫斯其實主要原因還是不想這些人的下一代也繼續當女仆了。
確實這個職業,尤其是在自己家這種頂級家庭裡當女仆並不是丟人的事情,獲得的好處也極多。
不過勞倫斯覺得不舒服,所以目前的想法還是斷了她們三代人都當女仆的念頭。
各種曆史表明,這種世家的後代是最不靠譜的。
女仆世家的後代沒有經曆過和祖先一樣的困苦人生,又因為父輩的地位從小就有超越一部分人的社會地位,會有個屁的忠誠!
為了不影響和艾瑪的關係,勞倫斯覺得將來還是讓烏姆和格妮去弗萊斯的封地附近比較好,省得惹是生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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