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這裡,孔靖勾了勾嘴角:“其實,秦軍也不可能全是騎兵,他們的騎兵也是少數,你沒必要按照對付騎兵的辦法來打造裝備,想想如何對付對方的大量步兵,才是王道。”
劉裕歎了口氣:“如果對付步兵,倒是好辦了。但秦軍人多勢眾,我們如果跟他們列陣相持,慢慢地常規輪換,怕是打不出迅速的攻防,這些天我一直在想,如果不用槊,有什麼辦法可以迅速地突破敵軍的步兵防守”
孔靖的臉色一變:“你的意思是說,散開陣形速攻”
劉裕點了點頭:“不錯,我軍的兵力遠不如敵軍,如果是作為先頭部隊的老虎部隊,不過數千人,要靠這數千人在幾十萬敵軍中橫衝直撞,不可能靠平時的列陣,夫戰,勇氣也,秦軍之所以凶悍,靠的不是裝備比彆人好了多少,而是他們的戰鬥意誌遠遠強過他**隊!那種悍不畏死的攻擊性打法,直接能讓敵軍奪氣。”
孔靖笑道:“這倒是的,秦國輕兵死士,連甲都不穿,就是手持利刃,在戰場上所向無敵。你是想讓老虎部隊也變成這樣嗎”
劉裕笑道:“我現在還隻是一個犯了事,在贖罪的小兵,哪談得上製訂大軍的戰術呢,但我以為,作為這支部隊的將領,應該發揮我們吳人輕快剽悍的特點,重甲隻是我們接近敵軍,防箭防槊的掩護工具,但真正交手上,兩邊步兵相持,我希望能用最快的速度,擊破敵軍!”
孔靖點了點頭:“如果是快速突擊的話,最好的辦法是刀。雖然說戰場上刺殺比砍殺要來的高效,但那是針對列陣而戰,要是散陣,一對一地麵對麵格鬥,長兵器反而施展不開,四五尺長的大刀最好。”
他說到這裡,笑了笑:“就象你那柄厚背開山刀,就是最稱手的家夥,長度適中,又夠沉,在人群之中掄起來一掃一片,應該最是適合輕兵銳士。”
說到這裡,孔靖突然眉頭微皺:“不過,即使是你的這把刀,也不太適合給老虎部隊所用。”
劉裕的臉色一變:“怎麼就不適合了”
孔靖歎了口氣:“因為你這把刀,太硬太銳了。”
劉裕訝道:“寶刀不就應該是堅硬而鋒利嗎”
孔靖搖了搖頭:“敵軍也是披甲的,並不是砍瓜切菜,在戰場上,再硬的刀,砍了十個八個人之後,也會豁口,也會變鈍。這是其一。第二嘛,你這刀太硬,砍人的時候,也會震到自己,如果砍殺超過三十個人,那很可能會折斷。更不用說在戰場上刀兵相交,也經常要跟敵人的兵器相隔,那就更容易壞了。所以矛頭刺鈍了可以現換,但這整個一把刀,還怎麼換呢”
說到這裡,孔靖的眼中冷芒一閃:“隻有刃口鋒利,而背麵柔韌,能卸去這砍殺時的大力的刀,才是真正所需的刀。劉裕啊,我是沒辦法了,也許你可以再找胖子問問,有啥好招。”(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