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君超在殺害鄧慶蓉的過程中,遇到了入室盜竊的李偉,因為被李偉撞破了自己的罪行,他決定殺人滅口。
案發現場的掙紮搏鬥痕跡就是在那個時候留下來的,常君超在殺害李偉之後,發現李偉與自己身高體貌相似,就給他換上了自己的衣服,與鄧慶蓉一起用水泥漿填埋在浴池裡麵。
至於血型和背後的疤痕,就隻能用事有巧合來解釋了。”
“這樣的假設現在看來成立的可能性還是很大的。”寧書藝若有所思,牙齒無意識地輕輕咬著食指關節,過了一會兒,她又提出一個新的疑點,“你還記得那枚指紋吧?”
“記得,李偉留在案發現場的。”霍岩回答。
寧書藝擺擺手:“指紋肯定是李偉的,這一點咱們已經確認過了,但是是不是他自己留在現場的,不好說。
那枚指紋當時在案發現場被發現的時候,是模模糊糊的,不太清晰,我們最初認為是因為匆忙之間不小心留下,所以才會那麼模糊。
但是咱們通過跟李偉打交道比較多的派出所民警也了解到了,這個李偉看電影看魔怔了,覺得自己可以想辦法把自己的指紋都給磨掉,這樣就不會留下可供追查的線索。
結果沒想到現實當中想要把指紋磨平磨光是不現實的,所以隻是讓自己的指紋變得不那麼清晰,被磨得模模糊糊而已。
咱們想一下,如果是在廝打搏鬥過程中不小心留下來指紋,的確是模糊的,但眼下咱們已經確認過,現場那一枚的模糊屬於李偉的有意為之。
案發現場可以說整體來講都比較乾淨,並沒有發現任何其他的外人留下的指紋,就連章廣慧之前去鄧慶蓉家裡找她吵架,咱們都沒有發現她的指紋留下來。
很顯然是有人特意就容易留下指紋的特殊位置專門清理過。”
霍岩明白了寧書藝的意思:“一個經驗豐富的慣偷,甚至在服刑之後,還學習到了如何通過金額不足來規避上升到刑事案件的風險。
這樣一個謹慎細心的慣偷,不大可能連關鍵位置都知道擦拭處理,卻偏偏沒有意識到自己在彆處留下過那麼一枚足夠稱之為證據的指紋。
所以,那枚指紋很有可能是彆人替他留下的,比如說常君超。”
“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話,那麼常君超也算是一個心思縝密的人了。”寧書藝忍不住感慨,“案發現場我們提取到了許多常君超和鄧慶蓉母子在生活中留下的雜亂指紋,並沒有全部都擦拭過。
但是外人來回可能碰到並留下痕跡的門把手之類地方,卻又是被擦拭過的。
他這是很清楚,作為生活在那個房子裡的人,他很清楚他的指紋大量存在在那個房子裡麵是合理的!”(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