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大剛還真說對了,他們夫婦的確沒有辦法被定罪。
儘管當年的事實不管是於淑芳的一口咬定,還是陳大剛夫婦的不否認,都已經算是達成了共識,但是二十年前的那一場悲劇,並沒有能夠留下任何足以認定洪新麗罪名成立的足夠證據。
這注定成了一樁無頭案。
而洪新麗當年教唆他人自殺,協助他人自殺的罪名如果沒有辦法定性,那麼陳大剛夫婦的包庇自然也就無法認定。
更何況這件事距今已經有足足二十年的光景,包庇罪的追訴時效都隻有十年而已。
但是不能夠追究刑事責任,對於陳大剛和李豔翠夫婦而言,到底能不能算是一樁喜事,這個也很難界定。
畢竟剛剛失去女兒的時候,他們最大的情緒還是憤怒和痛苦。
當得知殺人凶手竟然是當年被自己女兒害死的武子衡的母親,對方為了報複他們,詐死之後改名換姓潛伏了二十載,寧可將自己這一輩子都搭進去也要等一個報仇的最佳時機,陳大剛夫婦的情緒可就變得複雜得多。
憤怒不見了,更多的是懊惱和悔恨。
隻不過他們悔恨的並不是當初自己行為的失德,不是一家三口當初所作所為的良知泯滅。
他們悔恨的隻不過是沒有想到這一條路走下來,不論是過程還是結果,代價竟然如此巨大,如此慘烈,他們悔恨的是押錯了注,賭輸了而已。
而於淑芳,這個罪行敗露,將要接受法律懲罰的犯罪嫌疑人,卻表現得格外淡定從容,甚至不為自己做任何辯解,還主動詢問如果判她死刑,多久才會真的執行。
那語氣平靜之中甚至帶著些許的期待,就好像等待她的不是死亡,而是準備出發的旅行團一樣。
在被移交起訴之後,於淑芳就被轉運去了看守所進行關押,寧書藝他們一組人帶著複雜的心情處理後續的書麵工作。
大概過了一個月,他們收到了一封信,是於淑芳在看守所裡麵寫的。
她利用被關押等待開庭的時間裡,寫了一封十幾頁的信,字又小又密,反正麵都寫滿了,寫完之後便要求看守所方麵把這封厚厚的手寫信交給寧書藝和霍岩。
她說這是兩個讓她最信任的人。
於淑芳說,她這二十年過得非常難受,活著的每一天都是折磨。
明明有一肚子的苦,卻不能與任何人說。
憤怒不能說,怨恨不能說,對死去親人的懷念也不能說。
她現在一心等死,心甘情願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隻希望能有相信她不是一個瘋婆子的人了解她所經曆的一切,隻要這個世界上還有人知道真相,她就滿足了。
寧書藝和霍岩拿到那封長信,認認真真讀下來,讀完之後兩個人許久都沒有說話,把隊裡其他人都給嚇著了,以為他們遇到了什麼難事。
不過當他們也看完了那封長信,即便是平日裡話最多,嘴最碎的羅威,好像也一下子失去了語言能力,憋了老半天也隻憋出一聲長歎。
二十年裡麵,放著自己本來體體麵麵的本職工作不能做,拿著買來的假身份雖然總算能夠光明正大的出入,也還是要處處小心,謀生也隻能做一些保潔、家政之類的工作,並且都做不長久,要隨時關注著陳大剛一家三口的動向,隨時辭工跟著一起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