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vid="tet_c"大山深處。
人與野豬,相向衝鋒,勝負未分。
可在不遠處的趙軍,此時就已然知曉了結果。想來兩秒之後,就能聽見李寶玉的慘叫聲了。
難道他會未卜先知?
不,因為他是重生者。
他不但知道今天這一戰,那野豬先後挑翻了自己和李寶玉後,便衝破了兩條獵狗的圍殺,逃之夭夭。
還知道,這一次雖然失敗,但卻不曾打消他對打獵的向往。
雖然現在家裡管得嚴,但一年後母親去世,父親續弦,繼母對他和兩個妹妹並不好。
父親夾在中間左右為難,乾脆早早地給他說了一門親事。從此他和父親分家,另立門戶,娶妻生子。
婚後生活倒也愜意,主要是他工作不錯,在山中林場任檢尺員,這在當時可是一份美差。
關鍵是這份差事不累,還有很多的閒暇時間。
在閒暇的時候,他就在家練槍、訓狗。
在這個不禁槍、不禁獵的年代,山裡人隻要有錢,弄一把槍根本不難。
從此,他便時常入山,帶狗圍獵。
趙軍的槍打的準,訓練的獵狗也厲害。不到三年,便成了遠近聞名的獵手。
這樣的生活,要是放在三十年後,那可真是給個神仙都不換。可此時,山裡再怎麼好,也比不上大城市啊。
他還記得,那是9年的時候,他跟著林場領導去奉天城公乾,有當地人做東宴請,席上有一盤蝦。
這蝦和他在山裡溪水中摸的小蝦不一樣,這蝦是海蝦,這一個可頂那山裡的蝦幾十個大
山裡的蝦或炸或炒,不用去皮去頭尾,囫圇個的就吃了。
這是趙軍第一次知道,吃蝦還得扒皮。
看著盤中通紅的大蝦,他麻爪了。
因為,他不會扒這蝦。
等他回了家,腦海中一直回想在奉天城的經曆,那顆心漸漸地就不安分了。
往日對他而言,充滿著無窮樂趣的大山,已再不能帶給他任何的新鮮感了。
三十幾年如一日的鄉村生活,也讓他逐漸地厭煩。
他想進城,他想過城裡人的生活。
可是,就算是進了城,他又能乾什麼呢?
一沒錢,二沒人脈,難道要放棄鐵飯碗,去城裡打工?
就在這時,一個朋友的到來,徹底地改變了趙軍的命運。
這個朋友前些年經常托趙軍從林場買散碎木料,拉回城裡加工成
一次性筷子。
幾年下來,攢了一筆小錢,然後這個朋友就去了羅刹國,在遠東那邊收購人參,再賣回國內。
在他的帶領下,趙軍去了羅刹,期初就是幫著這朋友收購人參,再倒賣賺取差價。
但後來,趙軍直接自己進了遠東那些大山,在山中尋參采參。
比起他那個朋友,趙軍可是在山裡長大的,知道什麼地方能長人參、能出人參。
就這樣,不過兩年,趙軍就發了。
在千禧年時,身家近千萬,那是何等的豪氣?
都說男人有錢就變壞,此話誠不欺人。
趙軍有錢之餘,還有了小三,有了小四,甚至有了小五。家裡的妻兒早已被他拋之腦後。
在與妻子離婚後,他更是流連於牌桌旁。
老話說:掙錢好比針挑土,花錢好比水衝沙。
何況這是敗家呢?
在被人做局坑了一把以後,趙軍猛然發現自己沒錢了。
不,不光是沒錢,竟然還拉了不少的饑荒。
樹倒猢猻散,他一落魄,那小三、小四和小五,立馬就成了彆人的了。
他曾一擲千金,給那些女人在城裡都買了樓,更是大氣的都寫了人家的名字。
可現如今,趙軍再想上門,人家都不給他開門。
四十歲的他,突然一無所有了。
不,還有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