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靈時代,十連保底正文卷第一百二十二章一念通神白榆感覺自己就像是一個鬥牛士。
揮動著長槍在成群結隊的牛群之中穿梭轉身。
看似優雅的一舉一動,實際上都是在刀尖上跳舞。
明明使用的是百戰老兵的模板,但實際上握著方向盤的還是白榆自己,而在多場廝殺之中,他的自我風格也在成型。
都說打副本得穿上西服倒一杯紅酒用高腳杯才足夠優雅,那麼廝殺的時候穿上西裝的暴徒也得多上幾分從容不迫。
該說是一種暴力美學,就仿佛開槍的同時那火光迸射的慢播放實在有一種說不出的美。
那麼鮮血飛濺血肉橫飛,用生命譜寫的僅有一次的樂章也同樣令人動容。
百戰老兵的槍術裡原本隻有樸實,而現在莫名的多出了幾分華麗。
這會導致槍術不夠實用嗎?
倒也不會,看似花哨華麗的招式,反而多了很多迷惑人的地方,變化本身就是一種變數,仿佛舉起的棍子不知道什麼時候敲下來的快慢刀。
頂級的職業選手壓起身也會失敗,所以幌子這東西,加多少都是有用的。
白榆雖然挑釁了獅獸猿,但後者始終站在安全範圍之外,抓起旁邊的凶獸和異種,驅趕它們過來前仆後繼的送死,看上去多少是有點腦子,還知道以逸待勞和鷸蚌相爭。
隻不過,這反而給了白榆更多的磨礪時間。
他現在可是全盛期的狀態,巔峰期的三階超凡,哪怕打上五個小時也不會累,這種程度還不夠老兵的每天訓練量。
有時候麵對成群結隊的敵人,長達三天不能休息,都是躺在屍體堆裡睡覺,覺得有危險了便睜開眼睛將長槍捅進凶獸的嘴巴裡。
這種戰場殺出來的戰鬥直覺無比精準,這和直感不同,直感是一種臨時性的靈感,而直覺是保持著的長時間的感官,是一種提前預判。
就這樣持續了近乎一刻鐘的時間。
周邊的嘍嘍已經跑的差不多了,白榆舉起長槍:“還不動手麼?”
他將磐岩槍砸向地麵,震開一道裂縫:“怕死,那就滾遠點!”
這時,獅獸猿卻詭異的往側邊挪動了一步,他差點從這頭凶獸醜陋的臉上看到了一絲人性化的狡黠。
就在它側過身的同時,一陣危機感襲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