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泉宮,皇家花園。
弗裡德裡希搖了搖頭,表示他並不認識那個叫安布羅修斯的鄉下表哥,而且對打擊東南亞的土著毫無興趣。
弗蘭茨本來還想再勸,然而弗裡德裡希就像是鐵了心一樣。
如果不能請奧地利海軍幫忙,那麼就要靠教會的力量了。
可教會這種東西是一把雙刃劍,你越用就越依賴它,越用就越容易尾大不掉。
如果真的下定決心解決教會的問題,要麼承受挖肉刮骨的疼痛,要麼用幾十甚至上百年的時間來消磨它的影響力。
“那麼你的打算是?”弗蘭茨問道。
“當然是去墨西哥武裝押運,圖拉爾伯爵正為此事發愁呢。到時候圖拉爾伯爵想必會很高興吧,因為賣給墨西哥的裝備又能讓他離自己的計劃更進一步了。”
弗蘭茨當然知道圖拉爾伯爵的計劃,隻不過在弗蘭茨眼裡這個計劃蠢透了,且毫無意義。
因為奧地利陸軍要更新的1831前裝滑膛槍,雖然是最新式的滑膛槍,但是對於火力等各方麵沒有一個非常明顯的提升。
1831前裝滑膛槍就是比奧地利上個世紀生產的滑膛槍做工好了一些,點火方式從遂發變成擊發,口徑大了一些,槍管長度長了一些,威力上比之前大了一些,拚刺刀時也更有優勢。
其實就在1836年,德萊賽完成了整把從後麵裝彈藥的針發槍的設計。
在當時,步槍都是從槍口裝彈藥的,從後麵裝彈藥是一種十分“大逆不道”的做法。
但是,普魯士政府認識到了這種步槍的優越性,於是政府馬上就收購了這一發明。
政府接管了一切,並把它列為機密,在保密的環境下研製
弗蘭茨也曾經匿名寫信給軍方,提醒後膛槍的巨大優勢,然而在軍方的高層看來,這完全是無稽之談。
後膛槍的價格太過昂貴,而且有很多隱患,更不易於維修。
最主要的是從後膛裝彈的方式,顯得不那麼優雅。
一位將軍甚至說道“高貴的人應該用嘴吃東西,而不是他的屁股,槍也一樣。”
事實上,後膛槍早就出現了,最早的應該是弗格森步槍。
這位弗格森不是曼聯隊的主教練,而是課文《未開的一槍》的主角。
他曾經放過了美國第一任總統華盛頓,這裡不稱華盛頓為“美國國父”,因為“美國國父”我隻認路易十六。
然而美國人的狙擊手沒有放過他,弗格森和他的弗格森步槍從此化作曆史。
其實真正讓弗格森步槍埋沒的原因,並不是弗格森上尉,而是它過於昂貴的價格,150英鎊的造價讓很多貴族都望而卻步。
另一款則是美國人引以為豪的霍爾步槍,傳說中這種步槍的射程可以達到1200米,每分鐘能射擊達到十次,500米外能射中一美分的硬幣。
當然這隻是美國的民間傳說而已,畢竟上述的性能已經能和二戰時的步槍掰掰手腕了。
曆史上有一隊裝備了霍爾步槍的遊騎兵在驅趕印第安人時被團滅,書中裝備了霍爾步槍的美國誌願兵被墨西哥人按在地上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