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巧娟試探道:“家裡不是有三套房子麼,我就住通州那套,等我死了房子還不是小龍的。
我身體是不好,倒也不是完全不能懂,點個外賣什麼的也還是可以。”
喬棟的眉頭瞬間皺了起來:“媽不會同意,老太太說要把這套房子租出去,我們搬到通州去住。
要不然這樣,你回老家去,縣城消費比京市更低,起碼房租便宜,我跟媽商量一下多給你一點錢。
省下的錢還能請個人照顧你。”
黃巧娟聽了他的話心拔涼拔涼的。
這就是她拿命替他生孩子,賺錢、操持家務的男人。
黃巧娟木然的看了看喬棟,轉過視線。
她倒是想為自己哭上一哭,
可眼淚都哭乾了,就是想哭也哭不出淚來。
腦子裡隻有一個念頭,人生太苦,不希望有來世。
喬棟覺得這個主意不錯,對雙方都好,離婚後他肩上的負擔輕了,對黃巧娟也是個不錯的安排。
“我同意離婚,你撤訴我們直接去民政局把婚離了就行。”
“算了,都已經起訴了,就直接走法律流程吧。”
黃巧娟嫁給喬棟的時候剛滿十八歲,不到法定年齡,後來誰都沒提去領證。
畢竟那年代在農村好些人都沒領證,辦酒席才能讓大家知道自己和誰結婚了。
他們結婚的時候已經開始流行旅行結婚,領了結婚證連客都不請,結果還被人笑話是非法同居。
領證還要去縣民政局,黃巧娟也嫌麻煩。
就連喬大丫都不知道,自己在法律上隻算私生女,隻有喬小丫和喬龍是婚生子女。
還是買房把戶口轉到京市後她催著喬棟去領的證,不然離婚還得回老家去辦。
就連喬大丫都不知道,自己在法律上隻算私生女,隻有喬小丫和喬龍是婚生子女。
黃巧娟沒念多少書,更沒有法律意識。
她和喬棟領結婚證時,家裡已經全款買了兩套房。
婚姻法規定,一九九四年二月一日以前,男女雙方以夫妻名義同居,雙方達到法定婚齡、自願結婚、均無配偶且不屬於直係血親或三代以內旁係血親、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未領結婚證的構成事實婚姻。
黃巧娟是一九九四年年底才滿二十歲,年齡就不符合。
她跟喬棟領結婚證前在法律上隻是同居關係。
加上創業的錢是喬家賣房的錢,跟她沒有半毛錢關係。
在她和喬棟領證之前賺的錢,她頂多能要求喬家支付工資,想分那部分財產,很難。
除非她公婆自願給她。
石律師明確跟她把不利因素,以及大概能分到多少錢攤開了講。
雖然黃巧娟為這個家做了很大的貢獻,遺憾的是,她還真分不了多少錢。
之前兩套房跟她基本上沒有關係,貸款那套房她有份,存款她也有份。
四個人分,其實也分不了多少。
起碼,那些錢在京市買不起一套房子。
黃巧娟才會想著跟喬棟打打感情牌。
顯而易見,感情牌沒有任何用處,喬棟能為她爭取到多少錢?
能有十萬就算他和婆婆心善。
這男人甚至還想把她趕回老家。
她捧在手心的寶貝兒子更不會管她。
黃巧娟心灰意冷,隻想儘快離婚,拿到錢離開這個傷心地,再也不用看到公婆和喬棟嫌棄的嘴臉。
喬棟把黃巧娟要跟他離婚的事告訴喬二嬸,喬二嬸高興的念了聲佛號。
喪門星要滾了,她能不高興麼。
喬棟轉口說要給黃巧娟錢,喬二嬸立馬跳起來罵:“要錢?要什麼錢,做生意的本錢是我和你爸賺的,她,還是黃家給過一分麼。
她也不看看自己這些年花了老娘多少錢,四五十萬呐,在老家縣城都能買兩套房了,讓她出去打聽打聽,誰家老人婆舍得花這麼多錢給兒媳治病的。”
喬二嬸是越想越生氣,醫生說黃巧娟的壽命不長了,好好養著大概還有個一年左右。
喬棟求她給黃巧娟治病,她還是想著黃巧娟還算得她的心,也給二房生了個孫子。
誰知道這一治,一年過去了,兩年過去了,三年過去了,活的好好的不說,竟然要跟她兒子離婚。
離婚就離吧,當誰稀罕她這個病秧子似的,敢分她的錢,做夢去吧。
“媽,巧娟這些年也不容易,離了婚沒有錢你讓她怎麼活?”喬棟勸道。
“她不容易你媽就容易了?她都快五年沒乾過一點活,這五年花錢如流水。
你媽活這麼大歲數,花的錢還沒有她一半多,你怎麼不心疼心疼我。
一句話,要錢沒有,要命一條。”喬二嬸梗著脖子衝黃巧娟的房間吼。
喬二叔讚同道:“你媽說的對,彆嘴一開一合就想著要錢,我看她離婚就是想要錢。”
黃巧娟雙手抓著床單,眼睛盯著天花板。
更讓她難以置信的還在後麵。
打遊戲打的昏天暗地的喬龍出來上衛生間,聽到三人的話,扯著嗓子粗聲粗氣的吼:“錢都是我的,誰都彆想分走一分。”
就是他媽也不行。
喬二嬸連忙哄道:“小祖宗你彆急啊,是你的是你的,奶都留給你,誰要都不給。”
黃巧娟絕望的閉上眼睛,她都生了個什麼玩意兒。
她撐著一口氣做這一切還不都是為了喬龍。
她對不起父母,幾個女兒,但絕對對得起喬龍。喬龍卻怕她把錢卷走。
實在是諷刺。
這就是老天爺給她的懲罰,誰讓她把女兒當草,兒子當寶。
喬棟好說歹說喬二嬸才沒把黃巧娟趕出去,搶走的手機也還給她。
已經在走訴訟程序,萬一律師找不到人找到家裡來更麻煩。
當天喬二嬸把黃巧娟的藥斷了,一天三頓飯還是喬棟幫她爭取的。
本就食量不大,吃的素淡沒什麼營養,三天下來起床都很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