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一會兒的功夫,兔肉的香氣便彌漫出來,一滴一滴油脂滴落在篝火裡,發出呲呲的聲響。王方翼自懷中取出一個油布包裹的小包,小心謹慎的打開,裡邊是一小撮雪白的精鹽。他捏了一小撮仔仔細細的均勻灑在兔肉上,想了想,又加了一小撮,而後將油布包好,珍而重之的放入懷中。
這個年代的西域並不缺鹽,各種鹽湖、山鹽遍布在廣袤的地域之內,但是因為缺乏提純過濾方法,導致品質低劣,絕大多數難以食用,故而來自於大唐的食鹽便令西域胡族趨之若鶩,尤其是細密如雪的精鹽,更是價比黃金。
也就難怪王方翼這般視若珍寶……
過了一會兒,王方翼將兔肉從篝火上取下,遞給房俊。自己則摸出兩個**的饃饃,在火上烤熱,然後狠狠咬了一口,大口咀嚼。
房俊將一隻兔肉放在口中咬了一大口,同時將另一隻兔肉遞回去。
王方翼一愣,連忙搖頭:“這是給大帥調製的,末將不敢享用。”
軍中最重上下尊卑,而不同的待遇最能體現這種上下之彆,一個小小的斥候隊正豈敢與一軍之主帥共同享用美食
房俊卻不以為意,口中咀嚼著香噴噴的兔肉,含糊不清道:“規矩固然重要,可是軍中袍澤除去同生共死,亦當有福同享。某可不是那種需要尊卑來凸顯地位的庸才,給你,你就吃。”
王方翼不敢推辭,趕緊伸出雙手接過,咬了一口兔肉在口中,嚼得香甜,抬頭看著房俊,心中溫暖,露出一個自以為可愛的笑臉。
似房俊這等當朝權貴、天之驕子,在年青人心目當中有著更甚於上一輩開過功勳的份量。能夠得到房俊親口承認的“袍澤”之言,與其一同享用美食,其中之肯定足以令王方翼自信爆棚,崇敬之情無以複加。
士為知己者死,如此而已。
將骨頭上最後一絲肉屑啃噬乾淨,隨手將骨頭丟進篝火,房俊打個嗝,自褡褳中取出一個竹罐,捏了一些茶葉放入水杯,注入開水,捧著呷了一口,感歎道:“往昔在長安山珍海味都吃膩了,此刻卻覺得這一隻兔子才是世間珍饈,這人呐,果然要離開舒適圈,才能體會更多的樂趣。隻可惜有肉無酒……”
王方翼雖然也算是世家子弟,但屬於偏支遠房,家道中落已久,倍受貧困之侵襲,不大能夠理解房俊的感慨。將兔肉啃乾淨,骨頭丟進火堆,擦了擦手,便見到房俊將竹罐丟過來,趕緊接過,取出一點茶葉泡了一杯茶,又趕緊將竹罐放回房俊的褡褳中。
手裡捧著鋁製壓縮而成的水杯,喝了一口馨香滾熱的茶水,忍不住問道:“聽聞這水杯乃是大帥所研製”
房俊聞言,也看著手中水杯,笑道:“雕蟲小技,不足掛齒。之前身為兵部尚書,坐鎮中樞,不能身臨一線與弟兄們並肩殺敵,卻也不能屍位素餐,便琢磨著如何提升兵卒的裝備,使得兄弟們平素的戰鬥生活更便利一些,這水杯隻是其中之一。”
這東西製造起來甚為方便,一塊薄鋁片以水力鍛錘一次衝壓成型即可使用,而且鋁礦很多,這年代的鋁基本毫無用處,便宜得很,隻是提煉有些麻煩,卻也比煉鋼輕省得多。
置於鋁製品有毒,但以其作用容器而被人體攝入的含量來說,幾乎可以忽略不計。事實上,在那個到處鼓吹鋁製品有毒的年代裡,鋁製的易拉罐也從未消失過……
兩人喝完水,和衣躺在篝火旁,閉著眼睛強製進入睡眠,這等天氣在極其惡劣的地域環境下跋涉行軍,天明之後還要進行一場大戰,不將身體狀態調整到極好是萬萬不行的。
一夜無話。
待到天明時分,兩人相繼醒來,篝火已然燃儘,簡單的用冰雪融化的水洗了一把臉,吃了一些乾糧,便穿戴整齊,走出來的時候,軍隊已然集結完畢。
房俊翻身上馬,環侍左右,見到一張張亢奮的麵容,沉聲喝道:“出發!”
一馬當先自山坡上疾馳而下,身後數千騎兵緊隨其後,風卷殘雲一般向著不遠處一道山嶺背後的大食人營地奔弛而去。(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