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家花園這一天的所見所獲,對寧衛民產生的影響無可估量。
可以說是大大的改變了他的“三觀”,促進了他對財富認知的升華。
所以即使他把老編輯一部分遺物,交還給了老編輯的兒子,平息了良心產生的不安。
他也沒有就此一甩手,安心回歸舊日的生活軌跡。
繼續他吃香喝辣,投機賺錢,優哉遊哉的小日子去。
反倒認為自己還有更多的事兒應該去做,或者說是為一些過失,及時做一些適當彌補。
他已經不願意再讓自己的人生,留下那些原本可以改變,不該有的遺憾了。
比方說,對那個把皇叔小院兒賣給自己的老太太,寧衛民就隱隱存有一份虧欠。
因為這個院子買過來的價錢實在太便宜了。
雖然於情於理,這筆交易都站得住腳,也完全符合政策法規。
可他仍然無法否認,自己是在憑借曆史問題發民難財,在無情地啃食弱者血肉。
那麼既然他已經懂得了錢這東西生不帶來死不帶去,想發財的辦法又有的是,吃相真沒必要這麼難看。
想想看,他鬆鬆指頭縫,就能帶給這老太太一家人慰藉,讓她們的日子更容易一點。
又何必非把事兒做得這麼絕呢?
所以為了給自己積點德,寧衛民便請房管所所長幫忙,再次聯係上老太太一家。
然後把這家人約到房管所,根據國家政策允許的最高價,當麵更改了購房合同。
交易金額從原來的兩萬九千塊,增加到了三萬三千塊。
寧衛民現場就補給老太太四千塊錢的現金,並且補交了因合同變動,額外產生的稅款。
不用說啊,此舉弄得老太太一家是既大喜過望,也大惑不解。
其實還彆說她們了,就是房管所所長,都沒搞清楚寧衛民到底唱的是哪一出啊。
好麼央的,這非要多花好幾千塊錢,這……這沒法解釋啊……這不是有病麼?
好在寧衛民也早準備好了說辭。
雖然他不好拿自己的人生感悟當理由,卻不難給出一個大家可以理解的借口。
“大媽啊,原先我跟您討價還價,主要是擔心這些住客沒辦法遷走,不知道得往裡麵扔進去多少錢才能辦成這件事呢。所以叫的價低了點,是為了給自己托個底。”
“現在住客的問題既然已經圓滿解決了,我就覺著虧了您了。您看您這麼大歲數,身體又有病,這個價格買走您的房,我心裡不落忍啊。咱們呀,還是誰也彆虧了誰,得把這錢給您補上,我才能踏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