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鹹魚她躺贏了正文卷第535章被棄的原配2不過琳琅已打算跟這兩個白眼狼斷絕關係了,所以當下便道:“為了你們,我可以不告他,但你們不站在我這一邊,也寒了我的心,所以,我也不能再認你們了。你們自己選擇吧。是跟我告他,還是跟我斷絕關係。”
王公子皺眉道:“您非要這樣為難我們嗎?我們可是你的孩子啊……”
琳琅懶得聽他們無恥的話,當下便道:“你們非要這樣為難我嗎?我可是你們的母親啊!辛辛苦苦養大了你們的母親啊!你們自己想投靠那個白眼狼就算了,還要我被他當外室養?有你們這樣做子女的嗎?還真是遺傳了他一樣的白眼狼血統,當年我爹娘花錢供他讀書,我辛辛苦苦養你們,全喂了狗!不,你們比狗都不如,好歹我喂條狗,它還朝我搖搖尾巴,討我開心!”
王公子王姑娘聽琳琅這樣罵他們,不由臉色難看了,當下便不高興地離開了。
之所以這樣不把琳琅當回事,主要也是因為原身也挺溺愛孩子的,覺得王敘做了那樣惡心的事,孩子們沒了父親,可憐,所以就對他們特彆好,哪知道,對他們特彆好,沒給她帶來任何好處,隻讓他們變得驕橫,不把原身放在眼裡。
琳琅看他們離開了,也收拾收拾東西,離開了。
宅子裡有下人,看琳琅要走,因王敘交代,不能讓她離開——怕她告自己——於是便想攔。
琳琅道:“告訴你家主人,孩子留在這兒,我看在孩子的麵子上,不會告的,但我自己不想當什麼外室,我就走了,死活也不用他管了。”
然後便推開那人離開了。
原身因為是鄉下人,要做粗活的,是有一把子力氣的,所以當下自然能推開那個老嬤嬤。
幸好王敘覺得,原身一個女人帶著孩子,不能放男的在這邊看著,免得原身彆跟那些男仆發生了什麼不可告人的事,所以隻放了女仆,這才讓琳琅能跑得掉。
好在那個老嬤嬤聽了琳琅的話,覺得小姐少爺在這邊,應該沒事,畢竟哪個做母親的會害孩子,所以就隨她走了,然後將這事跟王敘說了。
王敘聽說琳琅走了,但兒女留下了,也覺得問題不大,看她走了也就算了,反正隻要威脅不到他,他才懶得管,她去哪了。
當下琳琅走了後,便來到了離這兒不遠的齊王府,應征下人。
之所以來齊王府,是因為在原身記憶裡,不久後,老皇帝會病重,然後立齊王為太子。
琳琅覺得,齊王將來多半能當皇帝——要是有意外,有危險,隻要齊王人品還行,她也會助他當上的——那樣一來,她要當了齊王府的下人,將來就能進宮當差了。
憑她的本領,到時混個女官當當不成問題,這樣後半生也就有靠了,因為這個世界,宮廷女官,是可以在宮廷一直活到老的。
琳琅之所以選擇進宮,就是因為這個世界,對孤身女性很不友好,要是回去,娘家是不好呆的,到時原身父母,肯定還會給她另找親事,而她不想嫁人了。(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