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這個錢,再加上之前彩禮的幾十萬,以及琳琅這些年給他開的工資,方大哥便上車了這個一線城市,一個還算不錯地方的房子——房子總價四百萬,他付了一半的錢,用公積金貸了一半,設的還款期限二十年。
他現在一個月有兩萬塊錢,然後琳琅還給他包吃包住,他一年的收入其實不少的,這個貸款還起來不難,甚至,他估計自己還能還的更快點,所以等再攢一點錢,他就打算提前還。
另外,因為在一線工資不錯,還有房子,所以方大哥也成功談到了一個女朋友——雖然是方父方母給他在老家找的,然後國慶節之類的回家相親成功的,但據琳琅觀察,方大哥新交的女朋友還不錯。
因方大哥在一線工作,所以女方也過了來,當然了,她就沒在琳琅這兒工作了,畢竟方大哥在這兒工作自在,但一個未來的嫂子在小姑子這兒工作,估計是不自在的,所以自然沒在琳琅這兒工作,而是在其他地方找了個工作,反正這邊工作機會多,是能找得到的。
方大哥買了房子後,經方大哥主動邀請,那姑娘就住到了方大哥的房子,這樣也能省下一筆租房子的錢。
當然了,主要也是方大哥人好,直接表示,他暫時還在琳琅這兒住,等結婚兩人再住一起,他不會去那邊住的,讓她放心,他不是那種會占人便宜的人。
這話讓女方放心了,所以便住到了方大哥的房子裡。
一段時間觀察後,女方覺得方大哥的確是個靠譜的人,便嫁給了方大哥,讓方父方母可算是了了一樁心事,之前他們一直擔心兒子這麼大了,要找不到老婆了。
而琳琅這麼長時間,不但完全還清了原身欠的錢,還存下了一筆不小的身家。
而這時,方大哥結了婚,方父方母不免催琳琅結婚。
琳琅直接跟方父方母說了,她現在收入太多,嫁人太不劃算了,因為一般人,可能接受不了她生一個孩子,還跟她自己姓,但,她也接受不了,自己辛苦生的孩子,還跟彆人姓,然後所有的財產全歸了他姓之人,可不是太不劃算了。
但讓她生兩個,其中一個跟自己姓,她也不想生那麼多。
所以便跟父母說,她到時,要是碰到了喜歡的,會嫁一個跟自己同姓的,要麼就是直接去精子銀行,自己單身生一個,讓他們不要擔心自己的事。
方父方母看琳琅拿的住主意,就沒催了。
琳琅後來還是自己單身生了一個,沒嫁什麼人,主要是,去的世界太多,也不是每個世界,都要結婚的,除非碰到長的特彆不錯的,那還可以考慮考慮,要不然,她是懶得動那心思了,畢竟談戀愛,也挺耗神的,還不如她天天吃吃喝喝玩玩樂樂呢。
就在方家一家人越過越好時,前方大嫂卻過的很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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