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
會議室。
能去幫忙的都去幫忙了,會議室隻剩下陳益、盧政凱和周業斌三人。
他們要做的,就是等待。
周業斌在房間來回踱步,一會站在窗前,一會又返回桌子,對結果的期待讓他顯得有些焦躁。
盧政凱也是如此,在長久的安靜後,他拿起煙盒從裡麵抽出一根香煙遞給陳益,說道“抽屜裡那個凹點,真的會存在血液殘留嗎?”
如果能提取到血跡,並且血跡主人來自受害者,那麼便是鐵證了,足以撬開錢宇的嘴。
陳益接過香煙“隻能說,有可能吧。”
剛回市局的時候他去技偵那邊看過,通過高倍放大鏡初步觀察,能看到凹陷部分內有暗紅顏色存在,不出意外的話就是完全凝固的血跡。
前提是,凹點是凶器造成的。
眼下都是推測,事實如何需要實驗室那邊驗證,應該用不了太長時間。
自錢大康家洗手間所采集的樣本也都送到了實驗室,從每個樣本中嘗試提取dna,若找到和受害者相吻合的,可作為證據鏈之一。
但這件事相對那個凹點,有收獲的可能性並不大,畢竟他不是脫光衣服作的案,檢測隻是防止意外情況發生,比如行凶時濺到身上的血跡不小心滲透到了衣服內部,殘留在體表。
另一邊。
何時新通過監控很快鎖定了錢大康的行車軌跡,在差不多到洪中區和新頭鎮交界附近,失去了蹤影。
監控顯示,錢大康右拐進了小道。
他本就是新頭鎮的人,修理廠的位置也在距離新頭鎮不遠,可以說一輩子都沒有離開過方圓五公裡之內,對周邊環境必定極為熟悉。
出門的時候,應該就已經想好去哪處理凶器了。
確定監控無法再拍到錢大康的車,何時新快進視頻得到對方返回的時間,中間過去了四十分鐘。
現在,就要判斷錢大康到底是把東西扔掉,還是把東西埋了起來。
“按照正常人的邏輯,當然是埋起來最安全,若隨便找個地方扔掉,早晚會被路過的人撿到。”
何時新根據衛星地圖還原小路情況,計算車速,埋體積小的物品和埋屍差彆很大,用不了多長時間,找個相對安全的位置挖點坑埋點土就可以了,大概……二十分鐘差不多能搞定。
也就是說,錢大康的車在小路上行駛了二十分鐘左右。
根據車速畫出範圍,何時新立即命令全體偵查員出發,能調的警犬全部調過來,對區域內地麵展開地毯式排查。
“不要有盲點!這是非常重要的證據!聽明白了嗎?!”市局門口,何時新做最後動員。
眾警員“是!”
車輛啟動,警燈閃爍,十幾輛警車迅速向新頭鎮趕去。
現在是晚上,距離滅門案案發過去了超過五十個小時,專案組的動作還是很快的,當前已經鎖定了錢宇的作案嫌疑,將破案時間控製在了七十二小時之內。
某種程度上講,這還要依賴於錢大康的騷操作。
如果他沒有破壞修理廠的監控,專案組也不可能這麼快懷疑到錢宇頭上,當時走訪工作剛剛開始,就算是陳益也不可能無緣無故懷疑一個開在國道的普通修理廠,哪怕紀景福在一個月內去過三次。
錢大康不是凶手,有疑點也查不出什麼東西,因此想要查到錢宇,專案組需要耗費不短的時間,而錢大康將這個時間大大縮短了,聰明反被聰明誤。
很多犯罪嫌疑人都是這樣,為了脫罪很喜歡和警察玩貓捉老鼠的遊戲,殊不知做的越多,錯的越多。
警方不怕乾擾性線索,就怕什麼線索都沒有。
新頭鎮。
農作物種植地。
月光傾瀉灑在空曠的田野上,為有條不紊的搜查行動增添了一抹不尋常的色彩,幾十隻警犬由各自的訓導員帶領著,從外圍開始,對前方區域展開了密集搜索。
德牧較少,更多的是史賓格。
史賓格犬有著高度靈敏的嗅覺,在搜索工作中,它們往往會作為首選,廣泛用於血跡搜索、搜毒、搜爆、搜救等領域,全國大型安檢工作經常可以看到它們的身影。
時間一分一秒地過去,包圍圈緩慢縮小,一隻史賓格突然停下腳步,鼻子在空氣中急促地嗅探,隨後吠叫起來。
“何隊!”
異常舉動引起訓導員高度警覺,立即呼叫何時新。
何時新帶人迅速圍攏,隻說了一個字“挖!”
這隻史賓格好像聽懂了,立即用爪子去刨開表層浮土,但何時新的命令並不是給它下的。
訓導員將自己夥伴拉走,三名警員上前,抄起工具小心翼翼的開始挖掘泥土。
第一鏟下去警員便有了感覺,掌心傳來的阻力並不大,這是新土,很有可能就是錢大康掩埋東西的地點。
隨著挖掘的深入,一個黑色塑料袋出現在警員視野中。
挖掘工作當即停止,幾名警員蹲在地上改用手刨,最終將整個黑色塑料袋拎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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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袋有破損,破損原因來自於利刃,能看到匕首的尖端刺破袋子裸露在外,上麵有著讓所有人振奮的顏色。
血跡!
看到這一幕,何時新輕呼一口氣,案件終於迎來了重大進展。
“帶回去,小心一點,直接交給技偵。”
當前沒有檢查條件,塑料袋上很有可能留有錢大康的指紋,需要送到市局做進一步處理。
市局。
得到消息的陳益三人馬上離開了會議室,在眾人的注視下,戴手套的技偵警員慢慢打開了麵前的黑色塑料袋,映入眼簾的是是一套衣服和一把刀。
繼續翻,還有鞋套和手套,連口罩都有。
正如專案組所判斷的那樣,嫌疑人在作案的時候把自己包裹的非常嚴實,這才導致現勘沒有在現場找到任何指向性線索。
衣服是黑色的,刀和之前專案組所購買的水果刀一模一樣,上麵布滿了血跡,錢大康在掩埋前並沒有選擇將其清理乾淨。
他或許是第一次經曆這種事,而且殺人的還是自己兒子,當時的驚恐可想而知,根本沒有時間去想太多,能做的,就是讓這些東西儘快消失在自己眼前。
錢宇回家的時間不到十點,錢大康出門的時間是淩晨三點,中間隔了五個小時。
五個小時,去掉錢大康發現凶器的時間,這對父子應該進行過長久的交談。
至於錢大康的妻子知不知道這件事,暫時不清楚。
“一定檢查仔細了!”看到凶器的這一刻,盧政凱下達命令,“指紋、dna,絕對不能有遺漏!”
好消息不止這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