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尼黃看著年輕,其實也真的不大,現在才三十多歲,加上港島精英善於收拾打扮,在置裝顧問的捯飭下,看上去竟然也就二十多的樣子。
經過一番交流,周至才知道湯尼黃之前一直是法律專精,因為對古代藝術品感興趣半道收藏,在留學期間遇到了林婉秋,倒是積累了不少的古玩知識,後來林婉秋去嘉德的時候便將他也拐了過去,幫嘉德乾了幾年的法務顧問,考上大狀以後才去的輔德,但是一般涉及到古代藝術品方麵的官司,港島的藏家們都喜歡找他,也算是從半路乾成了專精。
對於湯尼黃來講,現在的問題還沒到訴諸法律的時候,原因很簡單,證據不足。
不僅僅是證據不足,甚至是從立案到偵破到犯罪嫌疑人的審訊,定罪等等等等,除了資料需要準備充分外,甚至程序都需要嚴謹,因為港島的法律體係和內地區彆相當大,在不做好準備的情況下想通過訴訟將武士像尋回來,是非常有難度的事情。
待到周至說出將戰場轉移到米國的想法,向湯尼黃征求意見的時候,湯尼黃斟酌片刻以後,似乎還鬆了一口氣:“這還真是個不錯的思路。”
“請黃律師再展開談談。”梁平易客氣說道:“我好向上級彙報。”
“是這樣,就目前的情況來講,盧立榮那邊已經準備將武士像送往米國克裡斯蒂拍賣行委托拍賣。”湯尼黃說道:“如果我們在港島緊急提起保全訴訟,程序準備上時間會非常緊張,證據準備也會不夠充分,在這種情況下,贏麵不大。”
“一旦敗訴,之後再想要在米國重提訴訟,贏麵也會變得更加渺茫。”湯尼黃說起專業來,就似乎變了一個人:“從法律專業的角度來建議的話,我還是信奉要打打的贏的官司,因此從這個意義上講,我覺得周生的建議是非常可行的。”
“不過要在米國提起訴訟的話,涉及到諸多國際法,以及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幾個公約,還有中美兩國的警事合作協議和米國本地的法律,你們也知道的,米國的法律體係也是一個龐雜的框架。”
“所以呢?”周至發現跟律師說話有點困難,半天繞不到點上來:“我們該如何做?”
“首先要讓國內將相關的法律文件準備完備,至少要按照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規定準備好相關文件和證據資料。”湯尼黃拿起紙和筆在上麵寫起來:“至少需要包括失竊現場勘察報告、照片、警方立案報告、與案情相關的國內法律條款、啊對了,根據最近關於物質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新分類,政府將王處直墓公布為文保單位的時間節點,也是政府能夠提請法律權利的根本根據。”
“啥意思?”周至有點鬨不明白。
“這裡涉及到一個利益法權的確立的問題,我這樣解釋恐怕更容易理解,如果一個建築的所有權是私人,那麼在國際法上,國家是無法作為法律主體提請對這棟建築的保護的,如果這棟建築範圍內的權屬受到了侵害,隻能由所有人提請當地警方進行立案調查,如果案情涉及刑事,且涉及跨國情節,則由當地警方提請國際刑警組織,由國際刑警組織轉交調查請求給配合國,再由配合國的警方協助完成。”
“如果國家沒有宣布王處直墓為保護單位,又會是什麼情況呢?”
“這個問題就相當複雜了。”湯尼黃皺眉道:“在很多國家會因為法律權屬主體不明,導致訴訟從一開始就進行不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