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孟扛著鋤頭走上田埂,兩人往孟小蝶走去。
想著金無銘說的這番話,老孟忍不住歎了一口氣:“那你得趕緊把我妹妹娶了,她可等了你十年,是一個好女孩。”
金無銘淡淡地回道:“這事等我從雪山回來之後再說。”
隻是一句話,老孟便沉默了下來。
王一和金無銘的一戰已經等了十年,兩人約戰的時候,他和妹妹還沒認識傻瓜阿玨。
這事,無論他和妹妹都沒有辦法。
看著站在夕陽裡的妹妹,老孟歎了一口氣:“那就等你回來吧,我相信你能從雪山回來,因為你是阿玨。”
而等著兩人的孟小蝶顯然也沒有催促金無銘的意思。
或許在她看來,自己已經等了十年,便是再等一年也值得。
何況金無玨隻是讓她等到中秋之後,自己從雪山歸來。
照例,孟小蝶陪哥哥回家跟嫂子吃晚飯,金無銘回家做飯給自己的爹娘,就像這樣,兩人也隻相隔不遠。
吃過晚飯,孟小蝶總要過來陪金無銘煮一道茶,聊聊天。
照例,老婦人一邊吃飯一邊嘮叨,說老孟的女人明年春天就要生寶寶了,金家也應該娶一個女子回來做少夫人了。
照例,金銘明一邊往老人碗裡夾菜,一邊笑道:“這事等過了中秋再說。”
夜風習習,這夜孟小蝶沒有來找金無銘煮茶。
習慣了一個人的日子,金無銘也沒有去老孟家裡。
如今,他就是一個地道的農民。
就算他是江湖人人傳說中的劍十三,一身修為無人能敵;就算藍田山莊的那把傳奇之劍早就傳給了他。
他也不再關注那把劍,至少十年,他沒有用過那把劍了。
他已經習慣了眼前這樣的生活,日出而作,日落歸家,不用再去像紅塵客棧那樣要早起倒夜香。
對於一個在紅塵客棧裡認真做了十年打雜夥計的他來說,眼前的生活才是他想要的。
他跟王一不同,王一打小就是一個孤兒,一個由師傅養大的孩子。
王一可以一個人浪跡天涯,可以一個吃飽全家不餓,可以一把流星劍打遍江湖無敵人。
他金無銘不可以,不論是曾要的威震江湖的劍十三,還是於紅塵客棧隱匿了十年的阿玨,他做不到王一那樣。
他就算假死隱匿,也隻是在長安城。
離藍田山莊快馬隻需要一個時辰,這樣即使山莊有麻煩,爹娘需要他,他就用最快的速度趕回家。
而不是像王一那樣,把自己都玩得快要殘廢,才想著回到長安城來。
有時候金無銘獨自一人,也難免唏噓,自己似乎做什麼都得很好。
隻用了十年的時間,他便放上去江湖上的人不再找他爭鋒,甚至很多人已經把他忘掉,還有什麼不滿足的?
除了王一,除了這個他當年對不起的家夥還念著兩人的一戰之約。
在他看來,這世間已經無人值得他去揮劍。
當然,還有一個人值得他去感恩和關注,那就是紅塵客棧裡的阿木。
是阿木不經意的一些話,讓他從世間最尋常,最普通的劈柴這件事中,找到對劍法修行的快樂。
或許在彆人看來,他做夥計的那十年無比辛苦,隻有他自己知道,這十年是他最快樂的時光。
因為他不需要對任何一個人負責,也不用擔心半夜裡突然會有人來找他比劍,拚命。
若不是母親給他寫了一封信,告訴他孟小蝶要去找大掌櫃報仇,去拚命。
他原本還想在紅塵客棧再生活……至少五年吧。
就像阿木說的那樣,小月兒就像他跟阿木的女兒一樣。
小女孩從出生那樣開始,就沐浴在阿木和阿玨兩人無儘的關愛之中。
當年他不知道慕容漱玉懷了孩子,甚至後來生下了小光,這是他內心揮不去的痛,也是慕容漱玉對他無情的懲罰。
可那又能怎樣?
那個時候的劍十三,跟王一從本質上沒有什麼分彆。二人一人在東,一人在西;一人在南,一人在北。
都是過著吃了上頓沒下頓,成天要麵臨被人挑戰、戰死的結果。
如此之下的金無銘,最怕的就是愛上一個女人,或者被一個女人愛上……最後讓仇家找到自己的女人,孩子來威脅自己。
於是,他跟慕容漱玉的感情隻是曇花一現,便不得不離開,然後借王一的嘴,向世人宣告劍十三已經死去。
還好,在他消失的這十年,他想明白了一些道理。
或許在旁人看來,甚至在孟小蝶看來,自己十年磨一劍是為了王一那家夥,隻有他心裡清楚,這事跟王一沒有一點關係。
看著客堂裡那把用布蓋著的劍,喃喃說了一句:“我真的需要一把劍嗎?”
“你不需要這把劍嗎?”
緩緩的,藍田山莊的主人走了出來,依舊是頭發花白,卻不是王一看到的那副蒼老的模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