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vid="tet_c"四十多分鐘後,明珠的房門被推開。
這麼明顯的響動自然不會逃過方宵的耳朵,他微微抬頭,放下了手裡不大不小的木盒,從沒關嚴實的窗戶那兒往外看了一眼。
他弟弟沒再穿風衣,而是把風衣對折搭在手臂上,身上的襯衣和之前相比穿得隨意了很多,也能看出襯衣上抹不去的褶皺和拉扯的痕跡。
有些淩亂的黑發似乎被汗水打濕過,沒有之前那樣鬆軟的感覺,一張臉上透著些饜足的神色,走路時已經比之前看上去慵懶許多,不管是不是因為疲憊,總之他好像已經不再對方府充滿戒備了。
弟弟抬頭,隔著這扇窗戶,和方宵對上視線。
那副戴著金邊的眼鏡倒是好好地被架在了鼻梁上,不過這回眼鏡沒能再讓他顯得斯文一點,反倒是和身上那種氣質互相衝突,無端讓人感到危險。
方宵揚起嘴角。
這樣的方幸好像和他更像了,彆人一看就會知道他們是親兄弟的吧。
“哥。”虞幸加快步伐向方宵走去,方宵開門迎他進來,沒有對他的狀態產生什麼懷疑,而是接過了那件風衣掛到衣帽架上,笑著問——
“感覺怎麼樣?”
虞幸輕咳一聲,像是想起了自己之前還說不需要的樣子,有點被看穿了的窘迫:“還不錯。”
“嫂子她……很迷人。”
“既然還不錯,怎麼不在裡麵多待一會兒?我還以為沒兩個小時,你是不會想起我的。”方宵調侃了他一句。
虞幸揉了揉自己脹痛的太陽穴,舔了舔嘴唇:“我的做法有點折騰人,嫂子應該昨晚才受過累吧?我也……不太忍心讓她被折騰太久。而且我才剛回來,總不能嚇到嫂子,點到為止。”
“……嚇到?”方宵詫異的挑眉,然後似乎被勾起了興趣,“難不成弟弟比我花樣還多,是在外麵的世界學到的麼?真有意思。”
“……哥,這種事我們兩個說不太合適吧。”虞幸臉紅了紅,好像不管他在女人麵前是什麼樣,麵對許久沒有見了的哥哥,還是不適應直接談論這種話題。
他在這個世界中的畫家人設本來就不是什麼變態得很明顯的人,想必這一點,方宵在之前和他的書信往來中也能察覺出一樣。
太外放就會過界了,反而會引起懷疑。
方宵很了然地打住了話茬兒,隻多問了一句:“明珠沒事吧?”
“嫂子沒事,隻是有點累,在房間裡睡著了。哥你放心吧,我很有分寸的,頂多隻會讓嫂子皮膚上多出一點痕跡,其實不會傷到她。”
虞幸長舒一口氣,活動了一下手腕,然後拎起領口扇了扇:“流了汗不舒服,我想洗個澡。”
“行啊,我就料到你還是那麼愛乾淨,已經在另一個房間給你準備好洗澡水了,就在右手邊,你直接去就行。”方宵頓了頓,“對了,你隨身背著的那個圓筒呢?”
他說的是畫筒。
因為是以旅客的身份回來的,虞幸來方府的時候就背著他的旅行包,腰間是幾乎不離身的畫筒,旅行包已經在他第一次被方宵拉進這個房間的時候就卸下來,擺在了儲物櫃上。
而那隻畫筒,因為也不算很礙事,方宵之前就沒管他,讓他背著,現在倒是不見了。
“啊,我忘了。”虞幸捂著額頭歎了口氣,“還在嫂子房間,我洗完澡過去拿吧……”
他喃喃自語過後才想起還沒有問方宵的意見:“哥,我平時可以自己出入嫂子房間嗎?”
平時。
方宵對這種意味著要留下來的詞彙沒有什麼抵抗力,他簡直希望弟弟能多表達一些這方麵的意思,因此也是毫無猶豫:“當然,我都把明珠分享給你了,那現在她也是你的人。”
“去洗澡吧,剛才媽又來催了一次,洗完之後你去她那兒聊兩句。”
“……”一提到媽媽,虞幸顯然沒有像在方宵麵前這樣很快就能被說服,因為小時候方宵起碼是為他好,一直在替他抵擋那些看不見的東西,可是這個所謂的媽媽,對他卻隻有傷害。
他臉上的溫和淡了下去,隻低聲說了句:“我知道了。”
方宵看著他走去洗澡的背影,漆黑的瞳仁一片深沉。
真是可惜,他們親愛的媽媽許婉,現在還不能死,她活著要比殺掉泄憤有用得多。
不過遲早有一天……遲早有一天這裡會隻剩下他們兩兄弟和明珠,哦,或許也會有更多有價值的外來者被他留下。但是所有傷害過他們的人,都會在他的世界永遠消失。
……
方宵準備的是用來泡澡的木盆,裡麵已經放好熱水。
在這種陰冷的天氣裡,劇烈運動後泡進熱水中緩解疲憊,簡直是一件太舒服的事情了。
虞幸進了這間大概是專門用來洗澡的房間後就讓臉上的表情放鬆了下來,用隱晦的詛咒力量將房間裡探查了一遍。
很好,起碼這裡沒有什麼異樣。
冒著熱氣的木桶邊已經放好了一套新的衣服,虞幸乾脆真的躺進去泡了一會兒,這種時候係統是肯定要進行屏蔽的。
靠坐下去之後,水麵到了他胸膛往上的位置,他把頭朝後仰著搭在木桶邊緣,雙眼放空地看著房間天花板的木梁。
鎮上那些樓房裡的鎮民都在跟隨著這個世界的時間過著生活,他們家中有廚房有浴室,想洗澡有花灑或者浴缸,相比之下,方宵這個掌控者反而因為留在方府,生活比起其他所有人都更加不便。
然而鎮上的一切其實都是方宵創作出來的,他在創造這些的時候,難道不會為自己被局限於過去的生活水平感到一絲不樂意嗎?
在明珠房間裡的四十分鐘裡,他沒有浪費時間,而是讓明珠把她視角裡經曆過的一切都告訴了她。
從時間線上算起,明珠應該是名副其實的“現代人”,和鎮民的生活處於同一時代,因為她是在世界已經成型之後才出現的,就像虞幸一樣——
他們都是習慣了現代生活的人。
可是虞幸一想起不忘居中的影像,就能感覺到這其中的違和。
他在雅間裡看到的殘影中,明珠還是一個嬌俏的小姑娘,雖然當時她坐在雅間裡心情不太好,但時髦的頭發和一身精神又洋氣的小洋裝,還是能在一定程度上說明她真正的性格。
可是那種小洋裝像民國時期大都市裡的那種樣式,和現代差了百年。
明珠的家人說起方德明在不忘居打殺小二的事,聽著也不像是現代法治社會的思維,就很奇怪。
虞幸雖然已經猜到完整世界觀大致是什麼樣的,可就是這一塊小小的拚圖碎片沒能拚湊起來。
直到明珠主動告知。
她說,她家裡是做運輸生意的,主要開辟河運路線,家中很有錢,但不是什麼名門望族,就屬於有錢但底蘊不夠的那種純商業發家的家庭。
所以她從小到大一直是個備受寵愛的女孩子,享受著極高程度的物質生活,卻沒有更高一級的富家圈子裡那些少爺小姐們的心眼子。
簡單來講可能有點傻白甜。
明珠這個名字是她爸爸起的,有點俗氣,意思相當直白——她是父母的掌上明珠。
就是因為這個名字,虞幸一開始真沒分清她到底是哪個年代的人。
明珠高中畢業的那個暑假,因為實在無聊,聽說舅舅要去和之前沒有合作過的一個旅遊小鎮談運輸生意,就非要跟著一起。
他們這個家族企業規模不大,持續了三輩,現在是明珠的爸爸作為企業的領導者,而舅舅那一脈的人則從旁協助。
說是這麼說,這也不過是明麵上的職位區彆罷了,他們做生意時向來群策群力,一家人關係非常和諧。
明珠要舅舅帶她出去,他爸爸一百個放心,於是,她和舅舅,以及幾個已經在涉及生意的表哥表姐一起坐船來到了南水鎮。
這時的南水鎮港口一派正常,隻是稍顯的有些蕭瑟,來往船隻遠遠達不到港口本身可以容納的吞吐量,行走在港口一帶的人就更少了。
他們一行人下了船,要和他們談生意的人早早就等著了,明珠不想跟他們一起去餐廳一邊聊生意一邊吃飯,就提出要自己逛著玩。
這個時代,手機什麼的聯絡相當便利,早已不複以往那不讓女孩子單獨出門的規律。
明珠就這麼走出了港口,來到了小鎮裡。
小鎮中就熱鬨多了。
這個鎮子或許發展得還不太好,很多建築都十分老舊,色調暗暗沉沉的,一看就是蓋了很久的老房子。
但好在這裡的人很熱情,有一種明珠在大城市沒見過的淳樸感,她一邊逛一邊順手買東西,在問過路之後,就向著南水鎮最有名的那條百寶街的方向走去。
即便是再傻白甜沒心眼的她也在從小到大的耳濡目染中了解過很多規則,在她看來,這種破鎮子根本沒有資格被叫做旅遊小鎮,不是她瞧不起什麼,而是這裡明顯沒有達到硬性標準,隻靠一條街就打出這種名聲,隻能說是營銷的功勞。
負責管理這方麵事務的部門應該是睜隻眼閉隻眼了吧,畢竟南水鎮想要發展,也找不到其他出路。
她早就清楚這一點,因此來南水鎮不是為了旅遊,她隻是純粹的將這次出行當做高考後的散心放鬆。
街上有不少和她一樣好像是從外地來的遊客,詭異的是那些遊客似乎個個都興致高昂,沒有對這平平無奇的景象表達出任何不滿。
明珠也沒多想,付錢讓人騎著三輪車把她送到了百寶街所在的位置。
鎮上沒有出租車,那些人力三輪代替了出租車在城市中的地位,成了專門用來代步的載具。
明珠坐在三輪車上時還很好奇地和車夫聊了一路,因為這種車她小時候見過,十歲之後就不知不覺地沒有了,這世界發展的太快,人力三輪是從以前的人力車夫演變而來,將車夫用腿奔跑換成了車夫騎行帶人,可當出租車開始普及,這些慢節奏的載具幾乎是毫無懸念的被飛速取代了。
或許也隻有這種鎮子才能留住一些曾經的歲月痕跡吧。
明珠在三輪車上聽四十多歲的車夫給她講南水鎮過去的故事,講到這裡曾經出過一個將軍,世代守護南水鎮,近代最動蕩的那段時期,也正是有這個將軍府,南水鎮才沒有被山匪打擾。
明珠好奇地問:“那個將軍姓什麼?他的府邸現在還在嗎?”
車夫隻遺憾地告訴她,將軍沒有姓名,府邸也早就不在了,因為人們辜負了那個將軍,將軍心灰意冷,離開了這片故土,房子很快廢棄,在新時代剛開始發展的時候被不長眼的短視者拆除了。
“那是挺可惜的。”明珠嘴上附和著,心裡卻在嘀咕,如果真有這麼一個將軍府在鎮上守衛了這麼多年,怎麼會一旦離開就連姓氏都留不下來呢?
大概也是為了旅遊的噱頭編造的。
三輪車並不快,慢悠悠的,好處是不用自己走路那麼累,明珠花了一個上午的時間才從鎮東的港口來到百寶街所在的位置,下了車以後感覺屁股都坐酸了。
她在百寶街的街口抬頭,隱約看見了裡麵古建築的屋簷,心想終於有點有意思的東西能看了,這裡也不用買票,她直接毫無防備地走了進去。
明珠當時沒有想到,從她踏進百寶街的那一刻開始,就是她這一生噩夢的開端,她擁有的一切都離她而去,關心她的親人也因她而死。
百寶街確實是一條保存十分完好的古風街道,而且非常長,不僅有主街,還有許多延伸出去的岔道,繞來繞去能看到很多不一樣的驚喜。
這裡的遊人也是最多的,就和明珠去過的其他景區一樣,不同口音的旅客在街上擦肩而過,或許一輩子都沒有緣分再見到一麵,這就是身處異鄉的過客獨有的瀟灑。
她逛著逛著,來到了一條無人問津的巷道,因為小巷位置有些隱蔽,而且不像其他地方,哪怕是是一條窄小的岔路牆上也精致地布置了裝飾,這條巷子太暗了,恐怕沒有什麼人會特彆去注意它。
明珠本來也就是和小巷擦肩而過的路人之一。
可偏偏,在她經過巷道口時,從裡麵走出來一個人。
她這才發現,原來小巷裡還藏了一家擁有牌匾的店鋪,沒等她仔細看那究竟是賣什麼的,注意力便被吸引到了離她越來越近的青年身上。
幽黑縱深的巷道裡,那個身穿西裝的高個子青年像是從幽冥中走出來的神秘人物,那張臉是明珠從沒見過的俊美,所以原諒她腦海裡出現的是這麼中二的形容詞吧,市麵上給她這個年紀的女孩看的言情玄幻差不多都這麼寫。
明珠在心裡驚歎了一句,倒是沒有什麼彆的念想,她在感情方麵有些遲鈍,還沒有想要談戀愛的那種心思,此時也隻是將這個青年看作旅途中意外收獲到的驚豔一幕。
可她沒想法,青年卻在走近看到她之後頓住了腳步,雙眼直勾勾地盯著她,像是看到了什麼不可思議的畫麵。
明珠有點尷尬,想加快腳步先行離開,青年卻追了上來,仗著腿長越過了她,轉身將她的去路堵住:“這位小姐,請等一下。”
明珠這才發現青年西裝下的身材比乍看上去更加壯碩一些,個子也那麼高,和她著很大的體型差。不過那張臉上沒有出現令她不舒服的神色,反倒是有一種她熟悉的商業老油條的氣質,就和她爸、她舅舅跟人在談判桌上散發出來的氣質一樣。
這是個西裝革履的生意人啊。
這種想法讓明珠的警惕心消彌不少,甚至腦子裡還在思索——
這個小哥哥看起來這麼年輕,或許是某個公司新入職的後輩?所以才被派來到這麼偏僻的小巷裡做什麼事吧,好可憐。
麵前的青年帶著笑容問她:“小姐,你是今天剛進鎮上的遊客嗎?”
“你怎麼知道我今天剛來?”明珠詫異,遊客的身份很容易辨彆,但時間又是怎麼看出來的呢?
青年笑意更深:“如果你是之前來的,我不會直到今天才發現你。”
他的話讓明珠有些聽不懂,但是青年既然有和她聊天的意向,她就忍不住好奇:“這個巷子裡是什麼店呀,好玩嗎?”
“嗯?”青年偏頭望了望,然後笑道,“裡麵不是店鋪,是一家旅店。旅店老板老了,又不願意出門,我和他還算熟悉,所以偶爾會給他送一些書看,好讓他彆那麼無聊。”
“哦……”明珠依稀覺得青年對她一個陌生人說這麼多有點奇怪,便回過神來問他,“對了,你叫住我是想說什麼?”
青年盯著他,勾唇,十分紳士地行了一個老派的禮節:“叫住小姐,是想請問小姐叫什麼名字。我是方宵,來自南水鎮方家,我想認識一下小姐,因為我好像……對小姐一見鐘情了。”
一見鐘情?怎麼會有人這樣一本正經的,又認真又隨意地告白啊。
明珠當時大概是覺得荒謬的,也可能是覺得過於突兀,被嚇到了,她慌慌張張地擺了擺手,留下一句彆開玩笑,就轉頭跑了。
……
後來一小段時間裡發生了什麼,明珠在將故事轉述給虞幸的時候就說,她隻覺得恍惚,一點印象都沒有。
再醒過來的時候,她正坐一間茶樓的二樓,身穿一件洋裝小製服,頭頂帶著歪斜的小洋帽。
一窗之隔的樓下,便是百寶街主街的街景,女人們大多身穿旗袍,男人們則大多身著西裝,隻有街邊小販穿的衣服較為廉價,階級分明。
坐在她對麵的是她認識了許久的筆友,同樣西裝筆挺,俊美的臉幾乎讓人不敢相信這是真實存在的容貌。
兩人因在同一家報社上發表的評論意見相左,展開了爭論而結識,一直以來都是書信聯係。
在信中交流得越多,明珠越覺得其實這位筆友的見識和談吐絲毫不弱於她,頭腦清醒,對任何事情都有自己獨到的見解,是個非常有內涵的人。
她早就對這位筆友心生好奇與愛慕,不過沒有見到真人之前她是不會淪陷的,如今正好得空,她和筆友約好了在南水鎮見麵,這是筆友的家鄉,也是筆友如今正在工作的地方。
萬萬沒有想到,隻是靠談吐就已經讓她心動的男人,外表竟然優秀到這種程度。
他們剛剛已經麵對麵聊了一些,因為平時都以筆名互稱,因此直到才剛想起互通姓名。明珠眨眨眼:“所以……你的真名是,方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