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支昌和黃家在拾市曾經威名赫赫,如雷貫耳,事關黃支昌和黃家的案子也倍受市民關注,又屬公審,旁聽的市民非常多,主力軍都是上年紀的中老年人和放了假的高、初中生。
有一部分是某些工作單位組織的團隊,為的借此機會普及法律或宣傳法律知識,讓人敬畏法律威嚴,維護法律的尊嚴與公正。
法庭準時開庭,因案件重大,主審與陪審團人數之多堪稱拾市有史記載的第一,主審就有三位,陪審團共二十人,組成了二十三人的合議庭。
因黃支昌和黃家案子的事件跨時長、跨多地區,案件性質多樣化,陪審團的成員有大半人員都是來自省城,主審法官也有兩位是最高法院從省城調派,要不然,僅憑市級法院的力量,無法在短時間內理清那麼錯綜複雜的大案。
那麼多成員的合議庭,也可見上級對其案子的重視與嚴肅處理的決心。
合議庭人員多,犯案人員同樣多,涉及其案的主犯就有十幾人,還有從犯,不算那些小部門中依令行事的跑腿類的嫌疑犯,被帶上法庭的主乾人員達到了二十三個之多。
按照庭審的流程走完該走的步驟,正式庭審。
庭審的第一步就是公訴方陳述起訴黃支昌以及各利益集團人員的原因、事實以及證據。
公訴方陳述時首先便是指控黃支昌為主的黃氏家族人員三宗罪:拐賣兒童罪、奸汙罪、故意傷人致死罪。
法庭內的旁聽群眾與陪審團法官們安靜的傾聽,特約記者們也輕手輕腳的進行拍攝。
公訴方代表人員的聲音沉緩有力,一字一句,清晰明了。
拾市市民知道黃家祠堂失火,黃某昌的女兒和孫子死在了祠堂內,黃家人被抓等等,猜著黃某昌肯定做了不少以權謀私、行賄受賂、違法亂紀貪汙的事。
要說黃家人與上下屬有不當正男女關係,市民一點也不奇怪,畢竟前兩年黃家有一位就是因為與有夫之婦有不正當的男女關係才導致一敗塗地。
當聽到公訴方陳述黃家做拐賣兒童的勾當,拐賣的還是房縣九稻那位樂家姑娘樂韻的親姑姑樂雅,旁聽群眾禁不住倒吸涼氣。
震驚的旁聽群眾,吸了幾口涼氣後,豎直了耳朵,生怕錯過一個字,法庭內鴉雀無聲。
當聽到那個被拐的小伢崽竟被奸淫致死,旁聽群眾中的部分人激憤的大罵黃支昌畜生、禽獸、豬狗不如。
從古至今,普通民眾最恨的就是拐子和賊。
賊偷東西,拐子專拐小孩子,華夏國從古到今,普通民眾奉行“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可見後代在人心中的份量。
將繁衍子孫,讓血脈代代相傳的觀念早就刻入了華夏國人的血骨裡,對於拐賣自己的孩子人恨不得將其剝皮扒筋。
哪怕自己的孩子沒被拐,也一樣痛恨拐子,要是聽到有人喊“殺人搶劫”,可能沒人敢仗義,若聽人喊“拐子搶小孩”子,一定會群起響應,幫著圍堵追趕救人。
以前抓到拐子和賊打死無罪。
現在是法製社會,抓到了拐子賊不能往死裡打,普通民眾對拐子和賊的恨有增無減。
黃家幾十年前就乾了拐賣孩子的勾當,犯下了濤天罪行,償命都是輕的,應該千刀萬剮。
群眾激憤,主審法官當機立斷敲錘喊“休庭五分鐘”,免得旁聽人員因情緒過激被認定擾亂法庭遭驅趕。
法官喊了休庭,旁聽群眾的怒火直指罪魁禍首,喊著求法官要黃家人償命。
法庭內罵聲如潮。
黃家人被罵得麵如土色。
臨時休庭後,法官們趕緊安撫旁聽群眾,請他們彆激動,要相信法律的公正,法律不會放過壞人,不會冤枉好人。
旁聽群眾發泄了一番,痛罵了的情緒被安撫住,重新開庭時,人群安靜下來,忍住脾氣沒再開罵。
公訴方繼續陳述起訴原因、事實經過和證據。
因為人員太多,僅公訴方念起訴被告的起方書念了一個多鐘才到最後一條,公訴方給黃支昌的最後一條罪名是叛國罪。
旁聽群眾聽到最後一條說黃支昌出賣國家利益,與什麼什麼組織非法交易,都驚呆了。
黃支昌在聽到公訴方指控他叛國時,情緒激動,幾次想站起來又被按壓著坐下去,他不停的喊冤。
主審法官給與嚴厲警告,如果被告嫌疑犯不遵守法庭紀律,擾亂法庭秩序,將驅逐處理。
黃支昌也怕被帶下去之後,因自己不在場,曾經的利益團夥將罪名全推給他要他一人承擔,不甘的閉上了嘴巴。
與黃支昌狼狽為奸的利益團夥,在聽到公訴方所列最後一條罪名時,腿都軟了,幸而犯罪嫌疑人也全是坐著的,沒人發現他們的緊張與驚恐。
公訴方陳述文,是被告的委托律師們陳述,即是針對公訴方指控被告的某條罪名進行辯駁,陳述事實、證據。
公訴方準備充足,證據齊全,被告的委托律師也知其案之重大,與被告與被告家屬都做過多次溝通,也坦言根本不存在逆轉的可能,唯一能做的就是儘量爭取求個坦白從寬後的寬大處理。
因為不能明知犯罪嫌疑人所犯罪是事實還枉顧法律的公正顛倒黑白,被告委托律師陳述時對於某些罪名不辯駁。
因為犯罪嫌疑人多,被告委托委師人數多,一個接一個的為自己的委托人陳述,一共也花費了一個多鐘。
公訴方與被告委托委師們陳述之後,法庭調查,接著審理,先審理黃支昌與黃家人拐賣兒童一個環節。
公訴方舉證被告人犯罪的證據,被告委托人一一質證,雙方互相舉據辯駁。
辯答時,被黃家人收買直接拐走樂雅的張大奶奶和陳武作為人證和從犯被帶上法家證人席。
陳武張大奶奶被抓的當天就帶回了拾市,兩人進了局子,根本沒敢隱瞞,將自己做的事一五一十的全招了。(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