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炷香後,陸家媳婦告婆婆一案,也得了了結。
楊政秉持著各打五十大板的原則,嚴令陸家婆婆以後不得苛待兒媳,陸家兒媳也不能和婆婆對罵。至於陸家兒媳貼補娘家一事,也得有個度。不可超過自己賺銀子的兩成。
清官難斷家務事。想一棍子打死誰都不可能,也隻有取折中之道了。
薑韶華略略點頭。
楊政眼角餘光瞥到郡主還算滿意,暗暗舒一口氣,再拍驚堂木,審下一樁案子。
原告黃三妹父女上堂後,就連楊審理心裡也有了怒氣。
前兩樁案子,都是因財產紛爭而起,各有各的理,倒也罷了。這第三樁案子,委實是親爹喪了良心。
大梁朝女子及笄之年就可議親出嫁,葉縣這裡盛行晚嫁,多是定了親事後多留兩年再出嫁,也就是十**歲這樣。再遲也沒有遲過二十歲的。
黃三妹都二十四了,重點是連未婚夫都沒有。
黃三妹的親爹這是要將女兒一輩子留在家裡做牛做馬啊!
偏偏還振振有詞:“姑娘出嫁後,在夫家哪有好日子過。留在家裡多好,我養著她,吃喝不愁,也不用勞累受氣。”
黃三妹因常年勞作身形瘦弱,滿麵麻木,身上穿的是洗得半白打了兩塊補丁的舊衣。哪有半分嬌養的模樣?
黃三妹聽完親爹這番恬不知恥的話,心裡是什麼滋味無人知曉。她也不反駁,隻說一句:“我想嫁人。”
黃父立刻轉頭哄道:“你這傻丫頭,嫁出去有什麼好。起早貪晚忙活,要伺候公婆夫婿生兒育女,操勞一輩子。遇到喪良心的夫家,飯都不讓你吃飽,還會你罵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