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明哲的造反之心,堅定決絕。
絕對不會因為‘通靈寶玉’被奪,賈元春懷孕這種小事影響,就輕言放棄。
入了九月份,天氣漸冷。
蘇明哲找到翰林學士張玉請婚假。
張玉瞬間答應,還給批了半個月之久。
蘇明哲留下一份請帖,就告辭下班了。
當然,下班前。
蘇明哲和往常一樣,吸收了一點隆慶天子的氣運,這才離開皇宮。
回到榮寧街,蘇明哲先回自己的狀元府換了一身常服,這才穿過新鑿開的月亮門,進入榮國府,給賈母、王夫人、賈政依次請安。
問安結束,蘇明哲本打算回狀元府休息,卻被賈政叫住了:
“瑛兒,你的婚假請下來了嗎?”
蘇明哲老老實實回答道:
“回父親,已經請下來了,張大人批了半個月的婚假!”
“那就好。”
賈政斟酌了一下語氣,開口叮囑道:
“距離九月初九,也就這幾日了,一些遠方老親已經到來,你就待在家裡招待客人,莫要外出玩耍了。”
最近一段時間,賈政聽到一些關於兒子的傳言,說自己這個兒子經常和同僚出去喝花酒,這可不行。
大慶律有規定,身為朝廷官員,不得出入煙花柳巷,若是被抓到,就要處以廷杖六十的刑罰。
當然了,這樣的規定就和沒有差不多。
哪有官員不嫖的啊。
朝中文武官員,頂多給大慶律一點麵子,不去教坊司這種官辦的青樓,但是,整個長安城內有勾欄五六百家,小門小戶的私娼更是數不勝數,所以,真有官員去尋歡作樂,隻要不穿官袍,又有誰能知道啊?
再者說了。
就算官員自己不去,但是擋不住有些人直接把那些花魁送上門啊。
所以,這種大慶律,幾乎就是形同虛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