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這話對也不對!
因為依照曆朝曆代的記載,雖然王公權貴犯法,與庶民同罪。
但是,曆朝曆代還有‘贖罪’、‘抵罪’等方法。
而這些‘贖罪’、‘抵罪’的方法,根本不是庶民能想象的。
所以,‘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後麵還要再加一句――同罪不同罰。
康熙四十四年。
正月底。
大阿哥帶頭彈劾太子胤大罪十六條。
這十六條大罪全部查有實據,太子根本無力反駁。
這些大罪,隻要放在普通老百姓身上一條,那都是株連九族的大罪。
如今太子胤犯下如此多的重罪,卻隻是被廢了太子之位,然後圈禁宗人府。
二月初。
太子被廢風波還沒平息。
戶部漢尚書徐潮又掀起了【百官行述】大案。
經過大理寺等有司衙門追查,康熙裁定:
“八貝勒胤,九貝勒胤,十阿哥胤,十四阿哥胤,互相勾結,犯下大罪十三條。”
十三條罪證中,其中八阿哥、九阿哥兩人聯合整理的《百官行述》,惹來了群臣抗議。
這《百官行述》中,收藏了三百多名朝廷官員的陰私,又有兩百多名官吏受到脅迫,被迫與八王黨結黨營私。
為了養活數目龐大的八王黨,胤、胤、胤、胤等阿哥,在短短幾年內,就收受賄賂近兩千萬兩白銀,其中包括一千兩百萬兩的江南鹽稅。
要知道,整個江南巡鹽禦史上繳國庫的鹽稅,一年也就是六百多萬兩而已。
八王黨犯下如此重罪,真可謂是罪大惡極。
並且八王黨涉及的官員數目之多,也已經開始動搖大清國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