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最後救的是個未成年,還是高中生,她不打算耽誤彆饒學業。要知道,風野衡就是因為學曆低被人詬病多年,從而多次錯失良機。
可對方終究是她救的,看看後續亦無妨。
光幕轉移,找到被莫拉留了標記的那名女生。對方姓唐,全名唐唐。寓意挺好的,奈何命不好。父母當年給孩子取名唐唐,是希望她一生順遂甜如蜜糖。
無奈愛情會消失,父母在她三歲那年離了婚。之後各自婚嫁,重組家庭。
她跟了媽媽,由於經常被兩位繼兄欺負。她一哭鬨,繼兄們就跑到媽媽跟前顛倒是非,日常忙於工作及討好二婚家庭親屬的媽媽不分青紅皂白對她又打又罵。
最後一臉痛苦地抱著她罵她為什麼這麼調皮,繼父一家容不下她,於是她被送到了親爹家。
親爹的二婚是個嬌妻,容不下前妻留下的拖油瓶,成哭鬨讓他把孩子送回前妻家並斷絕關係。為了家宅的安寧,親爹把孩子扔給鄉鎮老家的父母帶。
鄉鎮老家的爺奶住在兒子家,因為多了一張嘴吃飯,嬸嬸指桑罵槐,心情一不爽就揍娃。
這個娃當然不是她親娃,是唐唐。
很常見的人生遭遇,尤其是一個被各方嫌棄的女孩,五六歲起便為了一口吃的開始她保姆的生涯。十二歲接回親爹家上學,繼續半工半讀。
工是免費勞工,嬌妻二媽兒女雙全,幸福得很。
本著有福同享的慈悲心態,她允許丈夫把唐唐帶回來做家務,日常除了上學便是幫忙看孩子。功課做不做無所謂,弟弟妹妹的心情與安危最重要。
在長輩們的眼裡,唐唐一向是個膽怯懦的孩子,她不敢殺人。
然而,那三名女生一口咬定身上的傷是唐唐贍,因為她們殺了她的貓,她要為貓報仇。當從警方口中得知唐唐的貓毫發無損,那三個女孩嚇得快瘋了。
那隻貓死沒死,她們最清楚不過了,它不可能活著。
而唐唐的口供是,她急著救貓才跟她們打成一團。她們在校霸淩她,還拍了她很多照片時常拿來勒索她的錢財。
以往在她們的威逼下,她成簾地超盛生鮮市場和夜市攤檔的慣偷。
她還向警方透露,這三個女生幫社會青年拉皮.條,經常欺壓低年級的學生把她們哄出去供人玩樂。三名女生的家境不差,欺負女生隻是一種樂趣罷了。
看著弱女生匍匐在自己腳下,會讓她們擁有高人一等的成就福
可這些僅是唐唐的一麵之司,她沒有證據。
就連她的照片都被刪得一乾二淨,加上對方的家長齊心協力,同時向校方、老師和她爸媽施壓,相關部門又有他們的人在,這件事很快就不了了之了。
當桑月看到她時,她正獨自坐在公園的排椅上,仰著臉龐曬著太陽,輕輕撫摸懷中的貓。
對於這件事的結果,她沒有期待,自然就沒有失望。
爸爸和二媽為她辦了住校,家務活不用她乾了,弟弟妹妹也不用她伺候了。並非他們良心發現,而是擔心她哪凶性發作把弟弟妹妹嘎了。
至於親媽,隻叮囑她要乖乖聽爸爸的話,就匆匆忙地走了。
沒關係,唐唐從未奢望爸媽肯替她討回公道,更不奢望他倆肯給她一個溫暖的家。她現在隻擔心自己的貓,校裡的宿舍不能養貓,隻能偷偷養。
但在她眼裡,所有同學都存有壞心,她們一定容不下自己的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