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不能無妻,無妻不成家,何況家裡還有一個新生兒和養女。有了這個現成的理由,等辦完養母的喪事滿一個月之後,養父開始遵從爺奶的安排相看。
養母的娘家人得知表示強烈的譴責,婆家也乾脆,直接讓他們過來把倆孩子接回去帶,否則閉嘴。
於是娘家人閉嘴了,僅囑咐黃寶寶一定要看好弟弟,莫讓後媽給害了。
還說養母待她那樣好,讓她必須看好弟弟否則養母在天之靈死不瞑目。他們將壓力和責任全部推給一個七歲的小孩子,然後拍拍屁.股心無牽掛地走了。
半年後,養父二婚了,因原配剛沒,沒擺喜酒。
後媽模樣長得好,養父一眼看中喜愛得不得了。所以哪怕她有個七歲的兒子也不嫌棄,視如親子。
有後媽就會有後爹,何況養父這個爹當得並不合格。
新生兒是養父的親子,後媽不敢對他怎樣,對黃寶寶這位養女是極儘使喚之能事。高興了讓她吃頓飽飯,不高興了便讓她使勁乾活,連喝口水就得挨揍。
上行下效,後媽帶來的那個兒子也把她當成玩具,想打就打。
黃家二老為了給兒子留住這位新媳婦,對黃寶寶的遭遇視而不見。甚至在她反抗將繼兄打哭時,會一一挨遍全家人的藤條炒肉。
所以,小女孩其實今年十歲了,身板依舊瘦小得像六七歲的模樣。
後媽不敢對新生兒如何,可她兒子敢,時常趁黃爸爸和二老不在家便拿筷子戳嬰孩的臉蛋或者小手小腳,甚至想戳嬰孩的小肚子。
有時,他會盛滿一碗剛燒開的開水擺在嬰兒車裡。若非她盯得緊,小弟弟絕對活不到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