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他說的,李立在嶺下開酒店,他在江邊販私鹽。
“若說他們有多親密,其實也未必。
“果真親如兄弟,李立就和他們販私鹽去了,又何必在這裡開黑店?
“販私鹽不比開黑店收入穩定?”
黑店肯定不能開在鬨市裡,太容易露餡兒了,就好比那家賣叉燒包的八仙飯店。
所以黑店一般都開在荒山野嶺。
但相應的,客流量就成了大問題。
剛才李立自言自語說的“好幾日沒買賣”,肯定不是假話。
如果李立跟李俊的關係真有那麼好,為什麼他不跟著李俊混飯吃?
就算他不精通水性,還不能當個地勤嗎?
所以劉高相信李俊和李立真的沒有那麼鐵,隻不過是被迫聯手而已。
原著之中李俊曾經給宋江介紹:
“這弟兄兩個富戶,是此間人,姓穆名弘,綽號沒遮攔。兄弟穆春,喚做小遮攔。是揭陽鎮上一霸。
“我這裡有三霸,哥哥不知,一發說與哥哥知道。
“揭陽嶺上嶺下便是小弟和李立一霸;揭陽鎮上是他弟兄兩個一霸;潯陽江邊做私商的卻是張橫、張順兩個一霸:以此謂之三霸。”
也就是說,李俊和李立聯手,其實是為了對抗穆弘穆春和張橫張順這兩大地頭蛇。
穆弘穆春和張橫張順既是地頭蛇,又是親兄弟,李俊卻是廬州來的過江龍。
雖然童威童猛也是地頭蛇,但比不得穆弘穆春和張橫張順勢大。
所以李俊才會聯合李立,共同對抗穆弘穆春和張橫張順。
但是聯合李立站穩了腳跟,李俊誌向遠大,又看不上這小小的揭陽了。
因此宋江來了,李俊才會設計結交,並借宋江為跳板走上更大的舞台。
劉高和魯智深、林衝議論李俊的時候,李俊也在和童威童猛議論劉高。
童猛小心翼翼的問:
“大哥,咱們這算不算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啊?”
“咄!”
童威沒好氣的瞪了兄弟一眼:
不會說話就閉嘴,沒看大哥渾身突突嗎?
“無妨,他說的對。”
李俊放緩了腳步,歎了口氣:
“是我看走了眼,沒想到那人才是真神!”
童猛很好奇:“大哥,那人一個弱不禁風的病秧子,為什麼他是真神?”(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