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濱的一舉一動都被遊戲設計者盯著。在彌留之國分為三種人,第一種就是玩家,第二種是遊戲設計者,第三種就是合法居民。
玩家和遊戲設計者他們都是臨時居民,都是需要簽證的。玩家通過完成遊戲獲得簽證時間,遊戲設計者通過殺死玩家獲得簽證時間。
而合法居民不需要簽證,平時負責管理遊戲設計者,有興趣也可以自己參與遊戲,可以左右橫跳。如何成為合法公民通關所有的遊戲,把上一批合法公民乾掉,就可以成為合法公民。
也就是說合法公民其實也是玩家,根據杜蘭對彌留之國的了解,玩家通關的概率要高於遊戲設計者。
因為遊戲設計者設計遊戲,設計規則,就得接受玩家源源不斷的挑戰,久守必失,沒有什麼遊戲是可以常勝不敗的。
玩家總是能想到破解遊戲的方法,這就和現實一樣,總有人可以利用法律漏洞謀利,不管法律多麼完善,都是擋不住違法分子。玩家就是千方百計鑽遊戲空子的人,遊戲再厲害,也經不住玩家的反複嘗試。
所以能成為合法公民的基本就是玩家,在成為合法公民之後,他們就從玩家成為了遊戲設計者,負責在遊戲裡和玩家角逐。上一批合法居民,就是在遊戲裡被乾掉的,然後新的合法居民繼續他們的工作,一批接著一批,不斷循環……
這就是彌留之國,一個不斷循環的地方,在這裡大家能做的就是不斷挑戰死亡遊戲,最終死在某一次遊戲裡。
現在海濱的情況對於遊戲設計者而言可不是好事,因為海濱的配合大大提升了遊戲的通關率,結果就導致設計者要死了。
就算合法居民也站在遊戲設計者的這邊,遊戲設計確實依舊無法對抗遊戲玩家帶來的變數。遊戲的規定是死的,玩家是活的,誰也不知道玩家會用什麼方式通關。如果不能殺死足夠的玩家,遊戲設計者就得死。
所以現在遊戲設計者想要把海濱給一鍋端了,這麼多玩家如果全死了,那對遊戲設計者而言就是好事。
於是遊戲設計者設計了一個偵探遊戲,他們會派一個遊戲設計者作為死者,然後讓海濱的人在有限的時間內找到凶手。
同時他們還可以給海濱內的成員安排一個奸細的遊戲,讓他為凶手打掩護,隻要不能按時找到凶手並殺掉,就是海濱輸掉,遊戲設計者和奸細贏。如果能找到凶手,那就是海濱贏。
遊戲已經設計好了,但需要一個人作為受害者,需要有設計師自己站出來。
這個受害者隻能讓遊戲設計者擔任,因為他們要設計一個沒有凶手的謀殺遊戲,讓自願者自殺,也就是說凶手就是死者自己。但玩家是不知道的,他們會互相猜疑,懷疑凶手就在自己身邊,加上奸細的扇風點火,海濱的團結就會瓦解,就會徹底陷入內訌,為了尋找不存在的凶手,玩家會自相殘殺。
最高效的遊戲永遠是讓玩家和玩家之間互相殘殺,在有限的遊戲場地內,讓玩家互相猜疑進行搏殺,遊戲規則也不用太嚴謹,隻要讓玩家互相猜疑就行了。
可惜不能每個遊戲都設計成這樣,畢竟遊戲設計者也有自己的規則,必須按照體力、智力、綜合、博弈的四種類彆安排遊戲,必須把撲克牌全部發放出去,否則他們也活不下去。所以遊戲設計者的另一個名字就是‘發牌人’。
如果可以,他們真的是希望把遊戲全部設計成‘狼和羊’這樣的遊戲,讓玩家和玩家之間進行搏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