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洪和通玄仙子皆是擁有返虛中期強大修為。反觀葉麟,外放修為氣息不過化身初期,這兩人並不相信葉麟外放修為乃是真實修為,他們心裡預估葉麟至少也是化神後期修士,隻有如此,才有資格與南宮靈月結為同盟。但即便葉麟真是化神後期,在他們眼裡也不過隻是一隻大一點的螞蟻,隨手便可以碾死,他們的主要注意力還是放在南宮靈月身上,並沒有將葉麟當一回事。十多天後。一道銀白色月華遁光在茫茫無際的沼澤瘴氣中呼嘯而過,南宮靈月正用磅礴法力包裹葉麟與她一同飛遁。如今葉麟法力恢複了十之**,遁速並不算慢,若是開啟《九轉魔神體》,他的遁速還要比南宮靈月快上許多,但魔神氣息葉麟無法完全隱藏,極容易吸引沼澤之中一些強大存在注意,也容易暴露底牌,所以葉麟還是讓南宮靈月帶著飛遁。葉麟拉著南宮靈月手中抓著的一條粉色絲巾,兩人距離不到一尺,南宮靈月起初還有些羞澀臉紅,如今已經習以為常。至於葉麟,雖是對南宮靈月沒有太多不純潔的想法,但美人在前,香風撲鼻,心情也會舒暢很多。一道靈光從葉麟袖口中飛射而出,就見一張地圖在二人身前展開,地圖中有一個明顯的閃爍紅點,正是兩人所處的位置。這張地圖乃是一件上品道器,從萬仙樓中購得,地圖上包括了整個沼澤之海絕大部分區域。葉麟一手掐訣,另一隻手對著地圖一點指,原本隻有一尺長的地圖迅速變大,地圖上的地理位置標識也越來越明確。如今,葉麟和南宮靈月處於一片名為沼澤荒海的危險區域,現在他們處於沼澤荒海的核心區域和中間區域的交界處。在沼澤荒海內,鮮有人族部落存在,就連那一棵棵頂天立地的巨大榕樹在此地也稀少至極,除此之外,按照地圖注釋,沼澤荒海每隔一段時日便會有死亡颶風刮過,哪怕是腐爛妖獸也會被死亡颶風撕裂成無數碎片。正因如此,這裡的腐爛妖獸也極其稀少。人少,妖獸少,榕樹也少,天地元氣也十分稀薄,對於沼澤之海其他區域而言,這裡確實就像一片荒漠,因此有了沼澤荒海之名。南宮靈月微笑道:“這周圍千萬裡內都沒有任何大型城鎮和勢力,在此地渡劫幾乎不會有強者感應到,非常理想。”前往沼澤荒海是他們兩人商議了許久的結果。葉麟點頭。“既然如此,我們便在此地布置大陣。”說罷,包裹南宮靈月和葉麟的銀白遁光消散,二人身前連續閃爍一道道靈光,每一道靈光都化作一個個大小不一的陣盤,隨著陣盤飛出,一根根陣旗呼嘯著分散開來。不多時,便有一個個不同顏色的半透明法力光幕以兩人為中心凝聚而成。這些陣盤自然也是萬仙樓中購買。葉麟和南宮靈月對於陣道隻是粗通皮毛,親手布置陣法怕是要消耗十天半個月也不一定能布置出一個隱匿大陣。有了陣法的保護後,葉麟袖袍一揮,身前出現了一條玉白飛舟,飛舟增長至百丈長十丈寬,飛舟也被守護大陣籠罩,飛舟內部亭台樓閣,鳥語花香,風景宜人。兩人相視一笑,身形落入了飛舟中一棟玉石構建而成的精美三層樓閣中,南宮靈月正欲要前去打坐靜心卻被葉麟笑著攔住。“你可以考慮另一種調整心態的方式。”南宮靈月疑惑問道。“比如”葉麟又是一揮袖袍,身前出現了一個鐵質燒烤架,以及一大堆鍋碗瓢盆,各種各樣的山珍海味……“比如我們可以吃一頓你非常懷念的大餐。”葉麟看得出,南宮靈月雖然還算不上一個吃貨,但對美食也頗為熱愛,之前一個甲子的修行生活中,南宮靈月多次親自下廚做了不少好吃的與葉麟一同分享。但由於整個沼澤之海食物種類匱乏,味道單一,而且一些普通食材容易腐壞不方便儲存,因此沼澤之海的美食行業並不發達。南宮靈月見到如此多的美味食物出現在身前,不由瞪大了眼睛……“這是海洋裡的大螃蟹,大龍蝦,還有八爪魚……還有野兔,乳豬……這些根本不可能出現在沼澤之海,你是從哪裡弄來的”南宮靈月已經整整一萬年沒有見過這些食材,此時自然是驚喜之情無以言表。化神期修士哪怕是一萬年滴水不進也不會被餓死,但修士到底是人,有七情六欲,享受美食的**乃是本性之一,如果沒有必要,沒有那個修士會將其強行壓製。葉麟在凡界時,甚至還保持了大多時候享受早餐的習慣,師姐更是一個大吃貨,小白,小強,小藍它們還會經常組織起來進行一場燒烤盛宴。享受美食有助於緩解修行之中的壓力,也使得高高在上的修士更接近自然規則,有助於調整心態,減少走火入魔的可能性。至於這些不該出現在沼澤之海的食材自然是葉麟從萬仙樓中高價購買,光是這一批食材,葉麟就花費了十萬元石,而十萬元石已經可以買到好多件上品道器。由此可見,葉麟對南宮靈月頗為用心,是由衷的希望她能夠渡劫成功。且不說二人相處百餘年已有深厚感情,相互簽訂了命運血誓,就說南宮靈月的奇特體質,一旦跨入返虛期實力大增,皓月之體的威能進一步增強,對葉麟日後離開沼澤之海便有巨大助益。南宮靈月興奮得像是個小姑娘,美眸閃過興奮光芒。“謝了,妾身也覺得覺得吃一頓美味大餐比枯燥打坐更能調整心態……”說著,兩人開始飛快處理各種美味食材,葉麟主要負責燒烤,而南宮靈月則是蒸煮煎炸,儘顯高超廚藝。不到一個時辰,數百個精致盤子裡已經擺滿了各種各樣的美食,葉麟又拿出美酒仙釀,兩人乾杯共飲,而後便是毫無形象的大快朵頤。........0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