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目的地之後,葉默讓辦案民警去聯係了當地的一個村民做向導。
隨後在蔡建龍和當地村民配合帶路下,眾人花了三十多分鐘,才找到了當時蔡建龍發現神秘人的地點。
這座山在小馬路旁,沿著斜坡就可以爬上去,山中樹林十分茂密,根據村民所說,這裡平日裡基本上不會有人進去。
所以這個人能選擇這個地點進行埋屍,應該對此處的地理環境十分了解。
很快,大家來到了蔡建龍所說的位置,雖然過去了一個星期左右,但現場明顯還能見到被掘過的痕跡。
不僅如此,嫌疑人挖土時候留下的鋤頭還在。
葉默當即命人將現場封鎖起來,隨後立即進行仔細的偵查。
在這周圍,葉默發現了很多雜亂的腳印,這些腳印都是來自同一個人的。
通過腳印,葉默可以大致了解到,此人穿的是應該一雙馬丁靴,或者登山靴。
因為鞋印呈現出獨特的蜂巢結構,這在平常的鞋類之中是很少見的。
另外,嫌疑人的腳碼大概在45左右,結合其一米八左右的身高,這一點就非常的契合。
可僅憑這些線索,還不足以認定,這裡就是凶手曾經的一個埋屍地點。
因為凶手戴著手套,所以鋤頭上大概率是沒有指紋的。
唯一能夠證明的東西,就是那個黑色的巨大行李箱。
因為蔡建龍當時見到的行李箱,和證物室那個行李箱,幾乎一模一樣。
所以,結合一些實際情況,葉默開始仔細分析起來。
凶手應該是在九月十七號半夜這個時間段將被害人殘忍殺害,被害人死亡之後,凶手開始對被害人屍體進行肢解,然而就在這個過程中,突然出現了意外,迫使他的分屍行為被中斷,不僅如此,他還必須立即將屍體處理掉。
於是,凶手把屍塊裝進黑色塑料袋,然後再裝進行李箱之中,趁著天色沒亮,直接開車來到黃江鎮這個偏僻的位置,準備挖個坑把屍體埋了。
但挖坑挖到一半,被趕來的蔡建龍發現。
見到自己的行為暴露,凶手一下子慌了神,他慌慌張張的拖著行李箱離開,然後找到一個沒人的江邊,直接連著行李箱一起給扔掉了。
證物室裡的行李箱,重量為45kg,也就是九斤,加上被害人的屍體和內臟,至少有個一百二十斤左右。
所以,一個人想要拖著重達一百二十多斤的東西,在這山裡行走,肯定是十分困難的。
加上行李箱之中,還有被害人的內臟等器官,這必然就有各種各樣的內臟液體。
結合行李箱的不防水性,葉默認為,應該會有不少被害人的內臟液體從行李箱之中滲透出來。
因為嫌疑人在搬運行李箱的過程中,出現了大量的顛簸,而那個普通的黑色塑料袋,隻是那種裝垃圾的大型袋子,質量非常差,稍不注意就會漏水。
想到這裡,葉默頓時眯起了眼睛,開始對周圍的一切進行掃描分析。
他的眼睛能夠將一切的細節全部收集,並且將其轉化為數據。
很快,葉默發現了行李箱的拖痕。
於是,葉默沿著拖痕一路追蹤。
見到葉默朝著山的另一邊走去,張隊長連忙追了上來。
“葉隊,你在找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