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覺,車就開到了永壽市和青山市交界的地方。
宋思銘一眼就看到了界牌下的三輪車。
他立馬靠邊停車。
“老米,你們先回去,我還有點事要辦。”
宋思銘先給前麵車上的後勤副鄉長,米春福打了個電話,然後才開門下車。
三輪上是一個五十升的塑料桶,旁邊放著一個自釀白酒的大牌子,再加上三輪車停在界牌底下,基本符合政法委書記閔興遠老家親戚的描述。
“大爺,酒怎麼賣?”
賣酒的男子看起來有五十多歲,將近六十歲的樣子,宋思銘走上前問道。
“二十一斤。”
賣酒大爺回答道。
這意味著價格也符合。
“能嘗嗎?”
宋思銘又問道。
“你開著車,彆嘗多了,嘗多了就成酒駕了。”
賣酒大爺還挺細心,在小酒杯裡,倒了一杯底,充其量也就兩毫升。
宋思銘一飲而儘。
味道也對。
“我上午路過這裡的時候,就想找您,但是沒有看到。”
宋思銘跟賣酒大爺攀談起來。
“上午幾點?”
“我一般九點到這裡。”
賣酒大爺說道。
“九點……那可能是八點五十過去的。”
“我朋友的親戚,在這買過酒,喝著很不錯,味道和青山酒廠出的青山醇二十年幾乎一模一樣。”
宋思銘接著說道。
一聽宋思銘提及青山醇二十年,賣酒大爺立刻警惕起來,“你不是造假酒的吧?事先聲明,我這個酒,隻零賣,不批發,每次最多兩瓶,四斤。”
“大爺,您誤會了。”
“我不是造假酒的,也不買酒。”
宋思銘解釋道。
“不買酒,你在這跟我扯這麼多?”
賣酒大爺都迷糊了。
“自我介紹一下,我是王寨鄉的鄉長,我叫宋思銘。”
宋思銘先說明自己的身份。
“你是王寨鄉鄉長?”
“不會吧?”
“鄉長能有這麼年輕?”
賣酒大爺上下打量著宋思銘,不太相信。
從這番回應來看,賣酒大爺應該不是王寨鄉的人。
宋思銘雖然到王寨鄉當鄉長,時間不長,滿打滿算才四個月,但在王寨鄉,不認識他的人應該不多。
“這是我的工作證。”
宋思銘乾脆把證件拿出來給賣酒大爺看。
“還真是鄉長。”
工作證有照片,賣酒大爺和宋思銘對了對,頓時變得緊張起來。
“我在路邊擺攤是不是犯法了?”
“是不是得交罰款。”
賣酒大爺試探著問宋思銘。
“不犯法,也不用交罰款。”
宋思銘連連擺手,然後解釋道:“我就是想讓您換個地方賣酒。”
“換去哪裡?”
“換去市場裡嗎?”
“市場裡的攤位費太貴了,我可掏不起。”
賣酒大爺不住地搖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