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種太陽鏡在葉麗的梳粧台上也有一個。
“那個太陽鏡你還能記起來嗎?比如,鏡片與鏡片之間的地方、是什麼樣子?”
“啊!好像鑲了個小寶石。”
“是不是這樣的?”
警官打開了一個小布包讓肖鈴瞧。
“哦,就是這樣的,沒錯!”她盯了足足三秒鐘後斷言道。
“還有,那個女人穿的是件藍色的連衣裙,這裡邊有嗎?”
警官拿出好多件衣服讓肖鈴辨認。
“哦!就是這件!”這次,她立即指出那件衣服。
“好、十分感謝!您辛苦了!”
警官滿意地向她致謝。葉麗死的時候穿的是白上衣、藏藍色的西裝褲。那件連衣裙掛在臥室牆上的衣架上。
這說明她回來後換下來掛在了牆上。
根據肖鈴的證詞,痦子、太陽鏡、連衣裙這些具體的細節可以證明葉麗就是出現在旅館的那個女子。
案情分析會議中有人急於想做出結論。
可是也有不同的意見。
“如果被害者的妻子不相信自己的丈夫與護士有那樣的關係。再說是不是強迫還不清楚,自殺的動機是什麼也沒弄明白。我們把這些問題搞清後,再做結論也不遲。”
“男女之間的關係,不是當事人誰能搞清楚?也許是程哲院長厭倦了她,向她提出分手。”
“那就奇怪了。據葉麗屍體的發現者金泰說,葉麗和金泰準備今年秋
天結婚。假如程哲院長提出分手,她應該高興才對?”
“可是反過來考慮。程哲知道葉麗要結婚,強迫她退婚。一氣之下,她把他殺了,後來由於害怕,又服毒自殺。葉麗死亡時間推斷為星期六晚上十點至十二點之間,這一點不是很能說明問題嗎?”
“假如為了和金泰結婚才殺了程哲,然後再自殺這本身就是個矛盾。死了怎麼跟金泰結婚?”
“殺人這種犯罪,其心理十分複雜。用普通人的思維方式來揣摩作案者的心理是行不通的。她會陷入異常的心理狀態、受到良心的譴責,作案後害怕暴露的心態都會使她了斷自己的生命。”
討論到最後,結論是:“葉麗為了了斷這不正當的戀愛關係,將程哲殺害後自殺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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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的下個星期六,金泰來到南光市刑偵支隊反映情況。
他對南光市刑偵支隊隊長田春達說:報紙上刊登西城區公安分局的結論是葉麗為強迫性情死,我不能同意這個結論,想了解一下詳細的情況,並談一談自己的想法。
田春達隊長說:“我看了這個案件的案情報告,聽說葉麗跟你訂婚了?”
田春達說話方式相當溫和。
“哦,所以我不相信她會強迫性情死。事發的前一天她還給我打電話,答應星期天早晨去給籃球比賽加油……那個籃球隊是我辦的補習班的學生……”
“那個電話是星期六什麼時候打的?”
“下午三點左右。”
“是你打給她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