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看看案卷,有什麼問題隨時找我。”
趙建偉的話說的已經夠明了,陳啟明知道這件事兒可能。
自己的辦公室,陳啟明展開案卷仔仔細細梳理了一下。
案情並不算複雜,臨平鎮下有個曲河鄉,走失了兩名女童,苑童和易琪。
至於女童的年齡,還存在著爭議。
原因很簡單,都是留守兒童,苑童的父親去死了母親也已經失聯,爺爺奶奶根本記不得她是那年生的。
至於是易琪,比苑童還慘。
父母是開大車的,一次意外車毀人亡,就這樣易琪成了孤兒被叔叔收養。
她叔叔,常年在外麵打工,隻有一個精神不是很正常的嬸嬸在家。
看到這裡,陳啟明的心頭仿佛壓了塊大石頭。
這種感覺讓他既無奈又無助,隻得硬著頭皮繼續向下。
據村民幫著回,這兩個女孩應該在10到12歲之間。
她倆都沒上過學,原因是村小學合並了,想要上學就要去距離五公裡的隔壁村。
其他家長都可以接送,可苑童和易琪誰來接送?
也是因為這樣,兩個孩子在為好朋友每天形影不離。
可就在半年前,她倆同時失蹤了。
苑童的爺爺、奶奶求著全村的幫著找,結果連找三天也沒找到人。
最後沒辦法報了案,可一等再等半年過去還是一點消息都沒有。
不知道是誰給苑童的爺爺出了個招,讓他到市裡來告狀。
就這樣,信到了趙健偉的手裡。
其實這種事按照正常的程序,隻要打回鎮平鎮就行了。
趙建偉卻敏銳地感覺到,這好像又是一個機會。
當晚,他和錢繼同就聊了一夜,最後才決定把案子交到陳啟明手上。
看完了案卷,陳啟明讓沈慶複印了幾份,分發給張國棟與劉雨嘉。
“不會是被人拐了吧?”
張國棟看完發明了意見。
“這麼大了的孩子,拐賣了的意義大。”
申慶說的有一定道理,十一二歲的孩子,當媳婦兒太小,當孩子又懂事很容易跑。
“會不會是……”
劉雨嘉沒忍心說出最後一個字。
陳啟明卻搖搖頭道:“兩個孩子,誰會害他們呢?”
“去城裡找媽媽了?”
張國棟人高馬大心卻是最軟的。
“先在市裡查查,在電台、電視台發發尋人啟示。”
其實找人這種事,根本不需要紀檢部門來做,但陳啟明就是想做一些什麼。
這個世界也許有很多的黑暗,但陳啟明依舊相信光明。
發個尋人啟事,對紀檢部門來講就是一句話。
可對老百姓?
說完他就打電話給許美嫻,並將兩個女孩的照片都傳了過去。
“要不然再打印一些尋人啟事,貼到小區公示欄?”
陳啟明節點頭,這事就讓申慶去辦。
忙完這一切,陳啟明看看時間也差不多,這才打電話聯係苑童的爺爺。
電話很快接通,接電話的卻不是苑童的爺爺,不認識村裡新去的村官田浩然。
簡單聊了兩句,陳啟明隻有知道,給苑童爺爺出主意的就是他。
隻是他並沒有點破,並表示想約對方見一麵了解了解情況。
田浩然說明天是周五,他下午就會回到鶴山市,到時候可以見麵聊聊。
不僅如此,他還有一些情況要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