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
原來這個字,念“黃”。
倒也好認。
在衙役的帶領下,賀三鬥同誌終於找到了屬於自己的那間號房。
那衙役人都麻了。
這位,是參加院試的學子?
認字還沒我多啊!
到底是怎麼蒙混過關,進到這裡來的?
難怪剛才檢查的時候,就數這位神情最坦蕩,完全沒有彆人的緊張忐忑。
有啥好緊張的,就算讓這位帶著書本進號房,隻怕他也沒法把那些字工工整整地抄寫到卷子上。
甭問,這位肯定不是揚州府人士,是借了咱們宋大人的光,對於非揚州府人士,設下優待,說是為了替朝廷廣招賢才,隻要對自己的文才能力有信心,便能破格直接參加院試……
可是,絕大多數人,對自己肚子裡那點墨水,還是有點數的。
縣試都過不去,來直接參加院試?
除了自取其辱,還能有什麼結果。
衙役看著已經進入號房的這位武爺,撇了撇嘴,便不再理會。
這位,拿筆都不會呢!那手法……跟自己拿刀差不多……
“咳!什麼玩意兒!”
衙役一走,賀三鬥直接把手裡的毛筆扔了,這東西拿在手裡,真比鋼刀還沉重百倍,要多彆扭有多彆扭。
伸了個懶腰,賀三鬥站起身來,開始打量這間被無數考生視作聖地的“號房”。
若不是秦大人計謀需要,賀三鬥這輩子隻怕都沒機會走到這裡來,居然還能參加一次朝廷組織的院試,人生的際遇之奇,真的是很難預測。
唔……號房……
賀三鬥皺起眉頭,覺得這個名字聽上去,就跟應天府府衙後麵的監牢有幾分相似。
實際上,這一間間小黑屋,也是像極了監獄。
考生經過搜身之後,允許帶入號房的,就隻有筆墨紙硯,幾根蠟燭,還有若乾乾糧。
根據朝廷規定,此次院試的考試時間,一共是三天,這三天之內的吃喝拉撒,都要在考場裡進行,睡覺也要在號房裡,卻並沒有床,但在號房兩邊的牆壁上,特意留下了兩道可以搭放木板的磚牆。
磚牆一高一低,高的放上木板便是桌子,低的放上板就成了凳子。
到了晚上,便把桌子拆了,木板放到低下的槽口,與凳子齊平,便成了一張簡易床。
這叫做“合則為榻,分則為桌”,是從唐宋年間就沿襲下來的科舉號房標準製式,揚州知府宋去華的確是為了此次院試下了功夫,將府學改造成考場時,號房的設計,頗花了一番心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