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這個事情,刑事上沒什麼問題,民事上一般也不會有問題。
但這是正式筆錄,如果跟警察說謊,小孩子固然沒事,但大人說不定會被認為,是故意教唆小孩子說謊,以逃避將來可能發生的民事賠償。
如此一來,警方可以抓人,罪名是做偽證,妨礙司法調查。
而且是為了利益做偽證,那就不僅僅是拘留教育一下了,那絕對構得上刑法,刑期是三個月,半年甚至更多。
所以,對上警察,可以不說,可以漏說,但千萬不能說謊。
……
妃英理之所以一家一家的說,是因為聚在一起說,有串供嫌疑,那又是麻煩事。
所以,隻能辛苦一點,一家一家說,說完就讓他們進警察署登記,跟警方去做筆錄。
這樣一家一家的,才正常。
而各家都不敢撒謊,老老實實的說明情況。
帶頭大哥吉田步美也主動承認了,是她策劃並組織了這次跟蹤活動。
她是見灰原哀比較冷淡,認為她怕生,所以想幫助新同學,融入集體。
而小嶋元太和円穀光彥也供出了,都是江戶川柯南在指揮。
關於這個,江戶川柯南卻沒說。
……
警方彙總資料,再向灰原哀證實。
確定是真的以後,眾人都哭笑不得。
這是問題兒童對決問題兒童,一方麵是吉田步美熱心過頭了,另一方麵是灰原哀太認真了。
結果城門失火,把阿笠博士這條倒黴的池魚給坑了。
這家夥也是老毛病,不懂相關法律,不知道不能攔報警電話。
而本來如果是個成年人,也沒什麼大事。
但對方是一個小孩子,這就沒辦法了。
算起來,阿笠博士已經在小孩子手中栽三回了,而且三次都不是彆人,可以說都是江戶川柯南。
……
第一次是,阿笠博士開車帶小孩子出行,後座坐了小孩子,卻沒有安全帶,屬於交通安全中的謀殺。
本來沒事的,警察不知道。
但江戶川柯南帶著元太,步美,光彥,在山上抓了兩個盜賊,讓阿笠博士報警。
結果警察來了,一看阿笠博士的車子,再一問話是一起坐車來的,那就對不起了。
這是作案以後,把作案工具放在警察的麵前,還跟警察說,曾經乾了什麼。
第(1/3)頁
第(2/3)頁
這不抓他,抓誰?
第二次,江戶川柯南用電子地圖定位,使用耳環型移動電話,去解決誘拐事件。
耳環型移動電話涉嫌對專利的違法操做,涉嫌打電話不給錢,偷盜電話費,偷占電話頻率。
總算小孩子玩沒關係,官司打贏了。
不過電子地圖則跟間諜扯上了,現在還在那邊掛著呢。
這是第三次,如果沒有江戶川柯南這個指揮官,元太,步美,光彥很可能追蹤不到灰原,或者很快被其發現了。
大路朝天,各走一邊,路上遇到,報警也沒用。
但是跑到灰原哀住的去了,這跟蹤的嫌疑就洗不掉了。
說是拜年,但也太巧了。
所以,也不怪灰原哀會報警。
歸根結底,她對周圍的人都不信任,所以遇事以後,第一個想的不是回家告訴家長,而是打電話給警察。
而阿笠博士與江戶川柯南和少年偵探團相熟,他不想把事情鬨大。
結果,他一打斷報警電話,就把事情鬨得不可收拾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