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vid="gc1"css="gntent1"scripttype="text/javascript"try{ggauto();}catch(ex){}/script第二天早上。
黑澤陣晨練的時候,木田今朝就來報告了。
黑澤陣隻聽,沒說話。
這三位腦子已經失去冷靜了,有錢做金融投資就好,搞什麼項目?
不過要做就做,正好他們有管理經驗,可以幫木田今朝搞定很多事情。
……
周五。
關於毛利小五郎等,詆毀蘇芳紅子和藍川冬矢的名譽事件再次開庭。
心理醫生出具了蘇芳紅子的病史,確定蘇芳紅子有心理疾病。
但僅僅隻是病史,並沒有治療過程,沒有蘇芳紅子曾經具體說了什麼。
用心理醫生的話說,就像教徒向神父懺悔一樣,神父最多告訴你教徒有來懺悔過,卻不能告訴你懺悔內容。
而如此一來,毛利小五郎,片桐正紀,長良春香這邊就被動了。
因為有心理疾病,僅僅代表有可能殺人,卻不代表一定會殺人。
而蘇芳紅子既然沒有殺人,沒有殺死藍川冬矢的母親,藍川冬矢也就沒殺死蘇芳紅子的動機。
隻是同樣的,蘇芳紅子仍然有可能殺死藍川冬矢的母親。
如果那樣,藍川冬矢就有殺死蘇芳紅子的動機,藍川冬矢就有可能殺死蘇芳紅子。
不過,雙方都沒有足夠的證據去一錘定音,隻能靠口水去淹沒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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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律師打了一上午口水戰,也沒有得出結果,
中午休庭,裁判官讓大家留一下,表示鑒於雙方都沒有新證據,建議雙方再次商議庭外和解。
於是,藍川冬矢邀請大家吃飯,提出了庭外和解的條件。
雙方到此為止,就當什麼都沒發生過,不過毛利小五郎要當眾給他道歉。
毛利小五郎不同意,堅持他沒錯。
來觀戰的妃英理認為可以,因為官司打到現在,仍然沒有結果,再往下繼續,完全就是浪費雙方的時間,精力,還有金錢。
關鍵在於,無罪推定。
如果裁判廷那邊先覺得,這是在浪費法律資源,就會強行把案子推進到合議審判階段。
根據無罪推定原則,藍川冬矢必勝。
然後必定會判毛利小五郎道歉,並賠償一定的名譽損失費。
毛利小五郎火大,“你就這麼當律師的?讓當事人認輸?”
“你可不是我的當事人,就算不用我避嫌,我也不可能接這種必輸的案子!”
“你說什麼!”
“你想當然的當眾胡說八道,這官司怎麼可能贏?能夠庭外和解你就該滿足了。”
“我斷定是他殺了蘇芳紅子,否則他為什麼不把遺體交給警方!”
“你有本事就攔啊,醫生那邊說了是疾病去世,彆說你了,警視廳加起來也攔不住!”
“肯定是他做的手腳!”
“人家說的很合理,如果有那種本事,也不可能選擇家裡有客人的時候動手。”
“那是他故意選擇那一天。”
“他可以等明年!”
“明年變數就更多了。”
妃英理冷哼,“你沒有任何實事做證據,就一口咬定人家是凶手,你這就是先入為主的認定他是凶手。”
“我這是直覺,是我多年辦案經驗。”
“笑話,如果你還是刑警,你現在必定已經停職反省了,如果反省不好,以後都不會讓你再當刑警!”
毛利小五郎吼道:“我跟你沒什麼好說的。”
妃英理回擊,“我跟你才沒什麼好說的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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