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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園路,中山派出所
回到所裡已經是下午五點多,距離食堂晚飯飯點堪堪過了二三分鐘,朱超然停好車,嚎叫著就撒腿奔向了辦公樓後麵的單位食堂。
其瘋狂之程度,不知道的人看到他這狀態,絕對會以為是家庭突變......
在車上和王崇明聯係好的陳書信步走到二樓治安辦公室。
王崇明坐在沙發上,拿著水杯悠悠地喝了一口:“這兩天倒真的是辛苦你了。昨天那場景,我差點就想跑到局裡再申請延長二十四小時呢。”
一般來說,公安對於嫌疑人的傳喚時間不能超過二十四小時,但是對於一些案情複雜的,派出所辦案民警可以向公安分局申請再延長二十四小時。
簡單來說,就是辦案民警最長可以把人留置在所裡四十八小時。
不過作為基層執法單位的派出所的可悲之處就在這裡。興許民警可以再延長二十四小時,但是萬一在這延長的時間段裡,轄區內又爆發了重大案情怎麼辦誰去處置
所以,辦案民警在實際執行中,絕對是分秒必爭。寧願自己熬個一宿,也要把案子在第一個時間點內把程序走完。
陳書將手頭的材料放到王崇明身前的茶幾上,長長吐出一口濁氣:“這麼多人的案子,總算是結了一個段落了。對了王哥,上午去分局法製那審批,臨走的時候李老師要我們在最後放人的時候再梳理下案卷。我估計這裡麵應該還留著一些小問題。”
他沒有提當時李老師是指明要王崇明梳理案卷,隻是歸到“我們”身上。
王崇明是主辦民警,這是他份內之事,大家都明白。不過陳書不能提,他提了就顯得是在推卸責任。
王崇明伸手一把拿過案卷,站起身來爽朗地笑道:“這些往後的事情就都交給我了。這兩天估計你也是沒合過眼,趕緊回去睡覺吧。”
陳書點了點,默認了。不過他還剩最後一件事情要收尾。
作為線人的鄭天佑,臨走前還得給他在送一點不值錢的“江湖”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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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派出所大門口台階
陳書和實習警察徐磊站在台階上,將鄭天佑、王紅一等四人送出所外。
四人邊倒著走邊恭敬感謝。
特彆是鄭天佑,嘴裡是滿是“多虧了領導!這可是欠了大大的人情!”
他依舊記得陳書先前在二樓治安辦公室內對他說的幾句話。
今日原本參與賭博的二十幾人都因為看在他的麵子上,所以將原本的行政拘留變為罰款伍佰元了事。
最後一幫人在留置室給《行政處罰決定書》簽字的時候,他也將這回事的影響力用到了極致。
想必往後在這一畝三分地,他鄭天佑鄭胖子的名聲又能響上幾分。
兩撥人即將分彆的時候,原本安靜站在鄭天佑身後的王紅一突然躍上幾步跳到了陳書身前,“噗通”一聲直直跪了下來。
眾目睽睽之下,大家都傻了眼。